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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爲加強海上游樂船艇監管,天津海事局出臺了《海上游樂船艇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並於近日開始施行。
隨着天津濱海旅遊業的日漸興旺,海上游樂活動自身安全以及對海上交通安全的影響也成爲天津海事局日常監管的一個重要領域。本次出臺的《辦法》結合實際,從遊樂船艇的航行、防污染、應急、安全管理及遊樂船艇經營人和沿岸遊樂場所管理部門的責任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針對遊樂船艇的航行,《辦法》列出了十一項特殊規定:如未經允許不得在港口航道、錨地、禁航區、安全作業區、渡口附近以及主管機關公佈的禁止停泊的區域內停泊;使用安全航速,主動避讓過往大船,不得追逐或搶越大船船頭,不得妨礙過往大船的航行和作業;不得在夜間航行等。
通過明確安全責任、督促相關各方簽訂安全管理協議,《辦法》構建起了牢固的安全管理框架。根據規定,遊樂船艇的經營人對船艇安全負全面責任,並規定經營人應與沿岸遊樂場所管理部門簽訂安全管理協議,由沿岸遊樂場所管理部門督促遊樂船艇的所有人、經營人履行安全責任,並協助主管機關做好對遊樂船艇的安全管理工作。
爲保護海域生態環境,《辦法》對遊樂船艇防污染措施作出了明確規定,規定遊樂船艇不得違法向海域排放油類物質、生活污水、艙底水、垃圾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記者王月實習生李澤亞通訊員馬豔玲李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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