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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是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向全國人民提出的一項重大任務,不久前召開的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對此又進一步加以闡述,極大地推進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的進程。
這是歷史上的第一次,所以必然有一個逐步完善和不斷髮展的過程。一般說,一個體系總要有個核心。從長遠看,作爲一個價值體系,還應當有一個簡要明確的核心價值觀,以作爲體系的最精煉的核,讓普通百姓容易懂、容易記。打個比方,一個完整的桃子,最中心的是一個桃核,決定桃的性質;從核長出第二層果肉,現在的四個部分應屬於果肉的層面;然後還有外顯層面的果皮,如行爲規範、具體制度法規等。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四個方面的基本內容,爲我們定好了座標,搭好了框架,明確了方位。在這基礎上再來討論核心價值觀就不容易出偏差。從歷史上看,一個核心價值觀的形成需經歷一個很長的歷史過程,一方面不斷增益、發展,一方面不斷選擇、凝練,往往也經歷了不同意見的爭辯和融會,最後才取得多數人的認同。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沒有明確提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說明了中央的慎重。
核心價值觀一方面是最根本的價值,由它支配和制約其他價值;另一方面又是相對恆定持久的價值,不輕易隨政局變化而變遷。能進入核心價值觀的應是比具體的存在狀態、政治制度、機制體制都更昇華一層的一種觀念性的理念、一種理想境界。以內容言之,主要應從價值規定層面,同時兼顧從道德規範層面,來概括提煉。其實近年逐步提出的一些理念就帶有核心價值觀的性質,可以集中起來上升成爲核心價值觀。例如:爲公、誠信,人本、民主,公平、正義,仁愛、和諧。
爲公。在漢語裏“公”的含義很豐富:可與個人、“私家”相對,指公共、“公家”(國家、單位、集體);可與“私心”相對,指人的“公心”;可指社會和爲人的公平、公正、公道,等等。公心、爲公,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和價值取向,兩千多年前的《禮記·禮運》就說“大道之行也,天下爲公”,孫中山就繼承“天下爲公”的提法,中國共產黨更以“立黨爲公”爲圭臬。現在它更是我們以公有制爲主體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對於我們來說,爲公就是爲祖國、爲人民;公心就是把祖國和最廣大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放在心中最重要的位置。有了這一核心價值就會生髮出諸多美德,煥發出時代精神。
誠信。誠信是做人的根本,也是社會正常運行的道德基礎。是“立人之道”和“立政之本”。“誠”是“信”的內在基礎,“信”是“誠”的外在表現。“誠”本身強調的是真誠,誠是道德的真,真實無妄,既不自欺,也不欺人。“誠”的對立面是僞,是假。所以,“誠”的命題是要解決真僞的問題,是人生、人格的最基本問題。爲人真誠才能對人講信用、對工作敬業、對學習誠心。“誠意”是“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基礎。講誠信是中華民族公認的價值標準和基本美德。從《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頒佈以來中央有關文件一直把“誠信”作爲着力抓的重點,十七屆六中全會繼續強調“把誠信建設擺在突出位置”。幹部、政治家,尤重真誠,只有真誠才能取信於民,提高公信力,推動社會風氣好轉。
人本。黨的十七大報告強調:科學發展觀,核心是以人爲本。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是黨的根本宗旨,黨的一切奮鬥和工作是爲了造福人民。要始終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爲黨和國家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尊重人民主體地位,發揮人民首創精神,保障人民各項權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做到發展爲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民主。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和核心。要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拓寬民主渠道,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
公平、正義。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通過的《決定》的第二部分把“公平正義”列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要求和重要目標。第四部分的標題就是“加強制度建設,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緊接着說:“社會公平正義是社會和諧的基本條件,制度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根本保證。必須加緊建設對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制度是爲了保障公平正義,可見公平正義是價值目標,是核心價值,是社會價值判斷的最後準繩。公平和正義都是人們追求的一種價值理念,是社會主義本質的內在要求,是社會主義價值體系的核心內容。公平和正義是相關的兩個理念,公平的本義是不偏袒,這是正義的重要內容和基礎,而正義的內涵和外延顯然比公平更廣,人們常說正義戰勝邪惡,與邪惡相對立的正義的概念就很寬廣,可以指公正的、符合真理的道理和一切,因此公平、正義聯用含義也很寬廣。
仁愛。仁愛主要指愛護人、關心人、尊重人,這是黨和政府的文件經常講的。胡錦濤同志在耶魯大學的演講中就強調,中華文明首舉“尊重人的尊嚴和價值”,還講到“親仁善鄰”。基督教國家講博愛,中國人講仁愛。仁愛不僅是重要的核心道德,而且可成爲道德信仰和信念,仁愛的關係、仁愛的社會已成爲一種價值追求、價值理念,不僅是古代人文精神的核心,而且是現代人文精神的基因。是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和諧的根基元素。
和諧。和諧的理念是中華民族歷史長河中長期孕育形成的核心價值、基本價值取向,是一種不懈追求的最高目標。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正式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十六屆六中全會又明確指出,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反映了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內在要求,體現了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願望。和諧已理所當然地成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內核,成爲核心價值觀。
(作者系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節慶委員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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