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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段茂兵:“見義勇爲犧牲或傷殘最高獎勵標準,應由20萬元增至50萬元以上”
重慶晨報訊(記者羅強)“小悅悅”事件,曾讓無數人爲之觸動、反思,在網絡上更是掀起了一場“拒絕冷漠”風暴。而社會道德、良知,也成爲了今年兩會代表、委員關注的熱點。
市人大代表段茂兵建議,修改《重慶市鼓勵公民見義勇爲條例》,對於見義勇爲者,不僅要給予更好的精神和物質獎勵,對於見義勇爲者家人也應該適當地獎勵,以此喚起更廣泛的公民道德意識。
談見義勇爲他全用真實案例
小悅悅事件中,有些人的冷漠,招來了無數網友的“羣攻”。然而,在這當中,也有一些反問的聲音,“如果是你在現場,你會冷漠嗎?”
段茂兵的這份建議,主題雖然是談見義勇爲,“這其實也是在呼喚良知,拒絕麻木。”段茂兵這份建議長達3300字。
翻開建議,這裏不光對爲什麼要修改見義勇爲條例,給出了自己的理由,段茂兵還列舉了多個與道德、與良知有關的案例,如小悅悅事件、彭宇案等七八個案例。
“我就是想要用這些真實發生,曾引發無數人蔘與討論,觸動人內心的例子,說明這個事的重要性。”段茂兵希望以此促使這一建議能儘早、儘快地得到落實。
給見義勇爲者更豐厚的獎勵
“雖然道德、良知不能用物質衡量,但對於那些見義勇爲者,就應該在精神鼓勵的同時,在物質上給予更爲豐厚的獎勵,激發人們的社會公德心。”段茂兵說,一個偌大的社會,扶不起一個老人,扶不起一個小孩?究其緣由,是見義勇爲者的後盾不夠堅強,見義勇爲者過多地承擔法律、經濟風險。遏制這種麻木不仁的社會現象可行的辦法,就是大力鼓勵見義勇爲行爲。作爲法律界的代表,段茂兵的建議提得很直白,“見義勇爲犧牲或傷殘最高獎勵標準,應由20萬元增至50萬元以上。”
“見義勇爲的獎勵標準,跟不上時代,會傷着英雄們的心。”段茂兵建議,“在修改這一條例中,對於見義勇爲者受傷,或是死亡,其家屬也應納入保障、救助對象,給予見義勇爲者同等或是相近的精神和物資獎勵。”
建見義勇爲免費法律援助制
在提倡社會公德,倡導愛心,呼喚英雄的同時,社會上出現了一些心術不正的人誣陷“見義勇爲者”。
針對這樣的案例,段茂兵在建議中提出,“完善司法制度,由政府相關單位牽頭,建立一個爲幫助見義勇爲者的免費法律援助制度,排除因見義勇爲遭遇‘碰瓷’而走上法律訴訟的經濟、精神困擾。”
段茂兵還建議,制定相關制度,對誣陷見義勇爲者的人,要給予嚴厲懲處。
重慶晨報記者羅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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