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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澳大利亞墨爾本一家法院7日裁決,一名男子離婚時不得與妻子平分財產,原因是他先前酗酒、吸毒和賭博的花銷過大。
這對夫妻結婚20年,期間丈夫購買8.76萬瓶啤酒。法庭沒有公開這名男子的姓名。
法官伯查特裁定,妻子應分得70%的夫妻共同資產。媒體報道,法院裁決意味着妻子可多分得15萬澳元(約合15.4萬美元)。
伯查特說,一般而言,離婚時財產應平分,“但我認爲,多分給妻子20%更合理”,因爲丈夫“揮霍大量錢財”,用於飲酒、吸食大麻和賭博,“大量消耗”可供分割的共同財產。
按那名丈夫的說法,啤酒由他人購買,並非他“埋單”。伯查特認爲這一說法不屬實,“我認同妻子提供的證據,即她只在聖誕節給丈夫買酒,其他場合不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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