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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袁國禮)男子李某一直將生產、銷售高檔假酒作爲自己的生財之道。在第一次被查獲後,他仍堅持開着奧迪賣假酒。記者昨天從昌平檢察院獲悉,李某因涉嫌銷售僞劣產品罪被批准逮捕。
據瞭解,李某從2006年開始製售假酒,來源主要爲自己回收高檔酒的酒瓶和包裝,再買來低檔酒灌裝,以次充好,冒充五糧液、茅臺、洋河夢之藍等名牌酒“高價”銷售;或直接從市場購進假酒,轉手銷售從中賺取差價。
2010年,李某曾因製售假酒被警方查出。在接受完行政處罰後,李某仍不思悔改,駕駛自己的黑色奧迪車向北京周邊運送假酒,還通過物流,以配件、工藝品、茶具的名義向外地賣假酒。據調查,從2006年至今,李某的經營額近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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