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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麗娜)男子錢某因喝酒過多,誤入女廁,遭到一名如廁女子的辱罵後,錢某持刀將對方砍傷。昨天記者獲悉,錢某因故意傷害被公訴至門頭溝法院。
檢方指控稱,去年8月11日下午一點左右,錢某酒後誤入門頭溝區大臺市場北側一女廁所,與正在廁所內如廁的田某發生口角。後錢某持菜刀將田某砍傷,致田某頭面部、肢體多發性軟組織損傷,左髕骨開放性骨折等損傷。事發後,經法醫學鑑定爲輕傷(偏重)。
錢某供述稱,事發前他因打牌手氣不佳便借酒消愁,當天共喝了一斤多白酒,頭暈胃裏難受想嘔吐,就誤入了女廁所。當時田某正在如廁,見他闖入就開始罵他“耍流氓、不要臉”,他一怒之下持刀砍了對方。
目前,法院正在審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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