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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保健時報》報道,“開點好藥!”“有進口藥嗎?”“您只管用最貴的藥!”……醫生展開處方籤時,經常會聽到患者或家屬這樣對醫生說。其實當醫生爲你開處方時,你最應該告訴醫生的是如下一些事情:
過敏史:如果你對某種藥品或某些物質曾經發生過敏現象或是異常反應,你就應該告訴醫生。
患有其他疾病:尤其是肝腎疾病,肝臟和腎臟是人體兩個重要的代謝器官,一些藥品對肝腎功能影響較大,肝腎功能不良的人容易出現藥物不良反應。糖尿病患者在用藥時要避免使用含糖量高的藥物。
已經懷孕、打算懷孕,或是正處在哺乳期:臨牀上不少藥物屬於“孕婦慎用”。有些藥品會從母體進入到乳汁,哺乳期間應該儘量避免使用。
正在服用其他藥品,或在過去兩週內曾經服用過其他藥品:爲避免發生藥品之間的相互影響,有必要告訴醫生你目前用藥的情況,必要時可帶來給醫生看。因爲你服用的兩種不同名稱的藥有可能是同一種成分。而重複用藥是很危險的,可能造成藥物中毒反應。
職業的特殊性:醫生的處方一般是針對普通患者的,而一些人的工作較爲特殊,醫生有必要根據其職業的特殊性,更換用藥方案。最常見的是司機、高空施工人員不能服用有嗜睡作用的藥物,否則會出現危險。還有些情況比較少見,但也要注意,比如職業運動員服用治療感冒的藥物時要謹慎,避免誤服了違禁成分。
(沈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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