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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又是一個週一,不過早上7點多點,段喜林就已像往常一樣端坐在辦公桌前。望着牆上一位當地書法家、人大代表給自己就任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昆都侖區人民法院院長時題贈的書勉作品——“昆河大雁歌,青山吐朝陽”。他不禁陷入沉思:昆都侖區河上大雁悠閒地飛翔,大青山之陰也被蓬勃的朝陽覆蓋,多麼和諧的一幅圖畫啊!這是當地羣衆對審判機關司法爲民、服務大局的希冀,更是自己帶領昆區法院人不斷努力依法保障和維護的目標。
儘管法院已經在創先爭優的道路上再次邁出了令人引以爲豪的腳步——入選“2011年全國模範法院”,但他深知——爲人民司法是永無止境的事業!而去年10月以來,最讓段喜林操心關注的還是:如何在能動司法中不斷地加入法院文化元素,從而不斷地提升隊伍素質、提升審判質量、提升社會公信力?
昆都侖名考對法院文化的啓迪
2011年10月18日,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央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文化大發展的決定。次日,段喜林就召集黨組成員們,利用晚上時間進行了認真學習。並聯系昆區法院實際,重點研究探討了創新和加強法院文化建設可行性方法,很快形成了《創新加強昆區法院文化建設的幾項措施》。
頭一項措施就是:創設“法院文化與審判實踐論壇”。幹警們至今清楚地記得,在第一次論壇上,段喜林以“昆都侖與法院文化”爲題進行了形象生動、極富文化哲理的講述。“爲啥咱們昆都侖區會以昆都侖來命名?”長得像演員王剛,但臉比王剛略黑的他用他那憨憨的微笑環視座無虛席的文化活動中心,並向聽衆發問。“包頭是蒙語‘包克圖’的諧音,意思是‘有鹿的地方’,咱包頭位於我們國家的正北,北依陰山,南臨黃河。清朝的張穆在《蒙古遊牧記》卷五‘烏喇特部’中說:‘包克圖東三十五里有居延山(陰山的一部分),蒙古名昆都侖。’《清史稿》卷七十七說:‘南,昆都侖河(黃河的一部分),源出和嶽爾白爾克山’指的河也叫昆都侖。黃河水從西向東奔流,昆都侖河水作爲支流,從石門障中橫衝而來,蒙古人見了就名之爲昆都侖,是指它是橫流河。這就是說,包頭昆都侖是因山因水而得的名。這也就是咱們包頭市把主城區取名爲昆都侖區的淵源。”
段喜林接着說:“其實我們法院的文化和昆都侖文化密切相關!昆都侖,是蒙古語,而在漢語中它是‘橫’的意思。‘橫’,就是絕不能彎曲,就是正直。古人把正直稱作‘剛直’,把秉公執法的官吏贊爲‘剛直不阿’。所以說這個‘橫’字它實質上就是法律精神的一種描述。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公正司法,一心爲民,這更是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的豐富內涵。多年來,咱昆區法院發揮審判職能,維護公平正義、化解社會矛盾,爲地方經濟社會持續科學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這當中,蘊藏在內的昆區法院文化總是在無形中發揮着不可替代的凝聚、引領作用。正因爲法院文化建設所發揮出來的這種內在動力、智力支持和精神保障作用,我們今後一定要大力加強法院文化建設,爲審判工作插上文化的翅膀!”
第二項措施:創刊《昆都侖審判》。2011年10月創刊的這份季刊,設有院(庭)長論壇、案例分析、優秀法律文書、法官風采等欄目,旨在以審判帶動調研,以調研促進審判,形成審判調研的良性互動,全方位展示昆區法院審判執行工作的點滴、幹警奮發向上的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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