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根本任務,響亮提出“弘揚中華文化”,明確要求“建設優秀傳統文化傳承體系”,爲人民法院加強文化建設,提升隊伍素質指明瞭方向。如何學習、運用中國優秀傳統文化,滋養法官良知,提升法官道德,促進司法核心價值觀的樹立,實現司法公正,是當前人民法院必須認真探索解決的重大問題。
近些年來,司法不公和司法領域的腐敗現象時有發生,幾乎成了一個社會問題,人民羣衆對此十分不滿。癥結到底在哪裏?從已經發生的案件分析,絕大多數都不是出在法官的業務素質和業務能力上,而往往是因爲法官經受不住權力、金錢、美色的考驗而主觀爲之。說到底,是法官的良知異化,引發了道德天平的傾斜。
總結反思這些年來法官隊伍建設的薄弱環節,突出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注重制度約束而忽略文化滋養。強調用規章制度的約束和紀律法規的處理等方法來加強法官隊伍建設,雖然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法官“不能爲、不敢爲”的問題,但這種偏重於外部約束的方法,往往不能引起靈魂的觸動、心靈的感化、良知的覺醒,難以形成強大的內在約束機制,不能有效解決“不願爲、不會爲”的問題,其結果難免治標而不能治本;另一方面,在文化教育內容上忽略了中國優秀傳統文化。自上個世紀初開始,知識界一些人簡單否認中華文化,盲目崇拜西方文化。建國以後,片面強調傳統意義上的社會主義道德準則,難以收到實際效果。改革開放以來,西方文化源源不斷涌入中國,當代文化呈現出多元特徵,在這樣的文化背景下,一些與中華民族傳統相違的價值觀念開始影響着人們的思想言行,社會道德水準出現了一定滑坡。司法不公和司法領域的腐敗現象,從某種意義上講,正是這種滑坡的一個縮影。
按照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關於“弘揚中華文化”的精神,重新認識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理應是加強司法良知滋養,提升法官道德素質,建立司法核心價值觀的一個重要途徑。加強司法良知滋養,提升法官道德境界,加快樹立司法核心價值觀,應當突出抓好以下幾個重點:
一是堅持修文正內,汲取精神營養。所謂修文正內,就是學習中國傳統優秀文化的經典,以古聖先賢的嘉言懿行爲師,反省良知,淨化心靈,力去瑕疵,完善人格,全面提升道德境界。修文正內,是中國悠久的文化傳統。孔子講“德之不修,學之不講,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把修文與潤德並列而論。當然,法官承擔着極其繁重的司法工作,要求他們花過多的時間潛心研讀國學經典,顯然是不現實的,因此,修文應當堅持管用和精簡的原則。管用,就是學習的內容要能夠入腦入心,指導實踐;精簡,就是語言要精闢淺顯,保證易懂易學。
二是培育浩然正氣,塑造高尚人格。培養浩然正氣,這是中國傳統文化中頗具特色的正內修身之道。孟子最先提出“養浩然之氣”,而且強調這種氣具有“至大至剛”、“塞於天地之間”的特點。氣正則人正,人正則法正。浩然正氣,是良知純正的表現,是道德昇華的外化,是人格高尚的標誌。養得浩然正氣,則邪氣自遠,人格自高,公正司法纔有可靠保證。
三是增強是非觀念,涵養善良心性。當前,法官隊伍中存在的諸多問題,一個重要的原因是治心不力,造成良知異化,於是各種“心理疾病”開始侵入健康的肌體,影響人們的言行,甚至形成風氣。就滋養司法良知而言,治心必須抓住幾個關鍵環節。一則,必須時時自我檢點,省察自己的想法爲公還是爲私,做到是非分明。二則,必須加強自我約束,正如前人所說,“治心之要,先在克己”。三則,必須嚴於懲戒自己,“消殺得妄心盡,而後真心現”。
(作者系重慶市永川區人民法院院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