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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中旬的一天深夜,110指揮中心響起了報警電話。
“我是孕婦,你們能不能派個車送我到醫院?”那頭說。
“家裏沒人嗎?”接線員問。
“我老公在睡覺,不肯送”,聽女人這麼說,接線員很無奈。
考慮到孕婦是特殊人羣,接線員下了出警單。
當民警趕到時,報警孕婦還責怪將一家人給吵醒了。
“就這樣,大半夜的,本可以自己解決的家庭事卻報警,佔據了警方的接警和處警力量。”
警方初步分析去年老三區的報警電話情況後,列出了5類人:老酒飽、感情受挫者、吵架的戀人、小孩和精神病患者以及其他泄憤騷擾者。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亂報警、報假警或故意誇大警情等騷擾110的行爲都是違法的,警方可依法對相關行爲人處以5天以上10天以下拘留,還可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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