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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濤
曹操高陵的發現,不僅火了三國文化,還捧紅了一個犯罪嫌疑人——閆沛東。此人東窗事發後,安陽警方曾聯合邢臺警方,懸賞2萬元捉拿此人。懸賞一出,引來爭議:即使是犯罪嫌疑人,也有質疑曹操高陵真假的權利,安陽此舉有公報私仇之嫌。1月9日,記者專訪了河南省政協委員、安陽縣縣委書記徐慧前,他認爲這不是“公報私仇”。(《大河報》1月10日報道)
雖然我本人對真名爲“胡澤軍”的閆沛東,拿不出證據卻在網上虛張聲勢、故意混淆視聽質疑曹操墓的行爲也很反感,但是,我對於公權力超越界線,濫用權力更保持警惕。安陽縣縣委書記徐慧前解釋安陽警方聯合邢臺警方懸賞捉拿閆沛東不是“公報私仇”的說法,卻讓我愈加糊塗,真是個“你不說我倒明白,你越說我越糊塗”了。
稍有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犯事於東不能獲罪於西。就按邢臺警方的說法,閆沛東是個騙子,是個網上逃犯,但這事也只能由邢臺警方來處理,閆沛東既不是安陽人,他涉嫌的行騙行爲也不是發生在安陽,況且現在也沒有任何證據表明閆沛東藏匿在安陽,安陽警方聯合邢臺警方懸賞捉拿閆沛東,那不是“狗捉耗子,多管閒事”嗎?
但是,徐書記卻說“犯罪嫌疑人也有權利對任何問題提出質疑,但是不能編造謊言,對他人進行誣衊”,此話不錯,但以此爲理由作爲安陽警方聯合邢臺警方懸賞捉拿閆沛東的依據就大錯特錯了。就算閆沛東編造了謊言,對他人進行了誣衊,這事到底是否構成犯罪,構成什麼罪,安陽警方並沒有告訴我們。既然閆沛東在安陽沒有涉嫌犯罪,安陽警方捉拿的依據又何在?再有,倘若他真對他人進行了誣衊,涉嫌誹謗罪,那也是自訴案件,我沒有看到誰到法院起訴閆沛東,警方又憑什麼懸賞捉拿閆沛東?
徐書記又說了“全國公安是一家,對犯罪嫌疑人都有義務協查緝拿。何況閆沛東對安陽高陵,特別是對發掘高陵的當事人,用僞造的證據進行誣衊。我認爲安陽警方懸賞捉拿此人很正常,不存在報私仇、泄私憤。”不過,既然安陽警方如此熱衷於學雷鋒,在“三鹿奶粉”出事時怎麼不見他們去捉拿造假者,深圳機關食堂進了“地溝油”,怎麼又不見你們懸賞緝兇?偏偏對一個在曹操墓上提出質疑的人懸賞捉拿,這不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嗎?
在懸賞捉拿閆沛東事件爭議中,反映了安陽有關方面兩個問題,一是官員是否具有海納百川、虛懷若谷的情懷,能容忍各種不當甚至是刺耳、錯誤的批評,二是官員是否具有剋制權力使用,建設法治政府的決心,對待哪怕是惡意的批評,也必須恪守權力邊界,不擅自使用警察權。從這個角度看,在閆沛東所藏地不明的情況下,安陽警方的過分熱心的確令人生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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