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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翟峯等13名代表提出的關於制定《四川省生活垃圾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議案,被確定爲省十一屆人大五次會議第1號議案。
按照我省“十二五”規劃,到2015年,全省設市城市的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要達到90%以上,縣城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要達到80%以上,農村要基本建成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體系。議案認爲,把城鄉生活垃圾管理納入法制化軌道,有利於儘快促進全省城鄉生活垃圾基本實現無害化處理,全面實現生活垃圾的分類收集、處置。
該議案提出,《辦法》應明確規定全省將逐步實施多排放多付費、少排放少付費,混合垃圾多付費、分類垃圾少付費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計量收費、分類計價。對生活垃圾實行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分類標準應向社會公佈。
翟峯等代表建議,《辦法》應明確禁止無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收集、運輸餐廚垃圾,餐飲服務單位應當單獨收集餐廚垃圾,並委託有資質的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理專業服務單位進行集中處理,違者可處最高3萬元的罰款。應建立健全對餐廚垃圾的全程監管和執法聯動機制,並按照屬地負責的原則納入網格化管理。應明確規定城鄉住宅小區都應按照分類標準設置垃圾收集固定點,配備不同顏色的垃圾分類收集容器:餐廚垃圾爲綠色,有害垃圾爲紅色,其他垃圾爲灰色,可回收物爲藍色。引導社區居民參與垃圾分類,逐步做到居民家庭實行乾溼垃圾(廚餘果皮)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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