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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缺陷”:多少亂象假汝之名?
有人借公共資源喂肥了自己,相關部門居然大模大樣高舉“制度缺陷”的擋箭牌,稱“沒有違規行爲”,這說不過去
歲末年初,辛苦工作了一年,工資、年薪、漲薪這類字眼分外牽動人心,而一條有關“最牛工資單”的新聞再度挑動了人們敏感的神經。
據1月11日《南方日報》報道,2010年12月23日、24日,該報連續刊發報道,關注深圳住宅租賃管理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深圳租賃中心”)的“最牛工資單”事件。近日,有媒體援引國家審計署報告證實,深圳租賃中心員工平均年薪高達30萬元的確爲真。深圳市住房建設局相關負責人近日迴應:深圳租賃中心被爆平均年薪30萬元的情況發生在2009和2010兩年深圳對於事業單位工資水平沒有明確標準規定的情況下,屬制度缺陷,沒有違規行爲,2011年起該事業單位已完成整改。
一個“完成整改”就能將此事輕描淡寫地一帶而過?一個統管着深圳全市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賃管理事務的處級事業單位,人均年薪高達30萬元,這個收入是2010年該市在崗職工年收入的6倍,是2010年該市最低工資年收入的20多倍。如此“肥得流油”真是惹人羨慕,資金來源和分配方式又令人生疑。審計報告明確指出:“因地方財政及國土房產主管部門未對深圳租賃中心‘自有物業’進行資產清查和產權認定,導致應作爲國有資產管理的所謂‘自有物業’收入變成了該租賃中心爲員工發放高工資、高福利的來源。”顯然,制度缺陷導致了國有資產管理不到位,但政府投資興建的物業,有了收入應該回報政府,而不是給員工分紅,否則就涉嫌侵佔國有資產收益,這應該也算常識。有人借公共資源喂肥了自己,相關部門居然大模大樣高舉“制度缺陷”的擋箭牌,稱“沒有違規行爲”,這說不過去。
職能部門監管缺失亦難辭其咎。深圳租賃中心的上級主管部門對屬下肆無忌憚“分肥”一事,應該也不會一無所知,爲何充耳不聞?審計調查已經結束,司法部門應該儘快介入進一步調查,對失責者如何追究責任,都該有個說法。而且,不能以“完成整改”爲由將舊賬一筆勾銷。從2010年12月至今,“最牛工資單”事件曝光1年多,卻遲遲不見相關部門給出相應的處理意見。據報道,相關部門對深圳租賃中心兩年濫發工資的處罰,僅僅是把2008年改制後該中心主任仍從市財政領取的2萬元薪水予以收回,這能有多少“處罰”意義?多吃進去的還是要吐出來,不能將錯就錯,否則又如何以儆效尤?而且,該中心整改後的收入分配細節應該公之於衆,整改是否真正到位也應接受公衆監督。
這類“最牛工資單”現象絕非孤例。不知道還有多少牛氣沖天的工資單隱藏在某個角落,不知道還有多少人從制度漏洞中渾水摸魚。因此,儘快堵上這些漏洞尤爲重要,進行資產清查則是關鍵。據瞭解,在該事件發生後,深圳針對政府資產摸底工作、即全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數據採集已經展開。而在全國範圍內,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產權沒有明確認定且缺乏嚴格監管,造成國有資產被侵蝕、利益分配不公的現象,在一些地方長期存在,相應的清查補漏工作也應及時展開。
作爲向社會提供專業公共服務的部門,事業單位既不同於按照經濟效益覈定收入分配的企業,也不同於“吃財政飯”的行政部門,其收入的畸高往往與壟斷地位或佔有優質公共資源有關。如何找到相對公平的收入分配方式,是事業單位工資改革能否成功推行的關鍵。去年底,國務院法制辦完成了就《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公開徵求意見,事業單位工資改革剛邁出一小步,但願“最牛工資單”能推動這項改革的步伐邁得更大些。(蔣菡)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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