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通訊員王威記者張靜)記者從市客管辦獲悉,近來在市區、濱海新區及其他區域內公交車上,不斷髮生因乘客攜帶物品超標需要付費而與公交駕駛員發生口角糾紛的現象。就這類現象引發的不同原因,市客管部門向乘客和公交駕駛員分別給予提示,其中,市民坐公交車攜帶物品如果超重要按照相關管理規定付費。
據瞭解,乘客攜帶物品超重與公交駕駛員發生口角糾紛的原因,多是因爲乘客不瞭解這方面的管理規定或公交駕駛員對乘客解釋的態度欠佳而引發的。當市民坐公交車攜帶物品超重,要按照以下管理規定付費:每一名乘客攜帶物品的重量超過20公斤,應購同程票一張;物品重量超過25公斤,不準乘車。每一名乘客攜帶物品的體積超過0.06立方米,應購同程票一張;物品的體積超過0.12立方米,不準乘車。每名乘客攜帶物品的長度超過1.5米,應購同程票一張;物品的長度超過1.8米,不準乘車。
同時,提示廣大公交駕駛員遇到乘客攜帶物品超重而沒按規定付費時,要以溫和的態度向乘客做出提示,杜絕指責、批評等態度蠻橫的違規行爲。遇到公交駕駛員解釋不當的現象時,請當事乘客在按規定付費後,記住所乘坐線路的車號、方向和時間,通過23549000、96196、12319三條熱線投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