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破案
本報訊記者趙文明阮佔江通訊員黃春華周清近日,湖南省常寧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對犯罪嫌疑人汪某批准逮捕。據悉,這是2011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正式生效以來,湖南省首例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涉嫌犯罪案。
犯罪嫌疑人汪某系重慶市墊江縣人。從2001年起,汪陸續投資1500萬元承包常寧市瓷廠進行瓷碗生產經營。2011年9月至11月,負責銷售的汪的兒子將銷售貨款收取後隱匿,致使該廠300多名工人兩個多月的工資共計129.8萬元被拖欠。事發後,當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向汪某下達限期改正指令,汪某拒不限期改正且逃逸。該市公安機關於2011年12月13日將其抓獲歸案。
經公安機關查實,犯罪嫌疑人汪某在重慶市有2處房產,現值400多萬元。汪某有能力支付勞動者工資而拒不支付,且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爲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對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的修正規定,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常寧市檢察院遂依法對其批准逮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