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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特約評論員王石川
越是信息時代,公民信息越應得到強力捍衛,越應嚴防公民信息被泄露被消費,越需提高牟利者的違法成本。
寒假臨近,江蘇常州的李女士每天都要接到多家校外培訓班打來的電話或是發來的短信,詢問他們要不要上培訓班。和李女士有同感的還有衆多常州家長。日前,常州一網站曝出“常州十幾萬中小學生家長信息遭泄露”立即引起不少家長關注。
常州所有的中小學校無一倖免,涉及到十幾萬中小學家長,究竟是誰如此神通廣大,能夠將這些本是隱祕的信息一網打盡?如今,常州公安部門已經介入,期待真相早日水落石出,以撫慰受驚的學生家長,驅散他們心頭的不滿與不安。
這次信息泄露事件,是對常州相關執法部門的考驗,也是對江蘇出臺新規的檢驗。因爲今年1月1日起,《江蘇省信息化條例》正式實施,常州這次學生家長信息泄露,是該條例實施以來出現的最嚴重也是影響最惡劣的信息泄露事件。對責任人依法嚴懲,才能捍衛法律尊嚴。
買賣公民信息的背後往往存在一條黑色利益鏈,賣信息是爲了牟利,買信息也是爲了牟利,比如校外培訓班購得學生家長信息後,就不厭其煩地電話或短信學生家長,要他們的孩子上培訓班。
一般來說,公民信息被泄露之後,會帶來三種後果,一是被騷擾,二是被詐騙,三是被侵襲。常州這起泄露事件的可怕之處在於,不僅學生的家長信息被泄露,學生所在的學校、年級和班級等信息也被泄露,由於未成年人防範能力弱,一旦這些信息被心存不軌的不法分子掌握,學生安全將受到極大威脅。此前就有警方透露,一些孩子因個人信息被犯罪分子掌握,遭到欺騙和綁架。
“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因信息被泄露而徒生煩惱和痛苦的案例委實不少,曾有調查顯示,98.9%的被調查者遇到過泄露信息,92%的人認爲影響到了生活。我們正處於史無前例的信息時代,一方面是公衆信息被動輒泄露,另一方面法律尚未健全,比如,對公民信息的立法保護,我國只有2009年通過的《刑法修正案(七)》將非法提供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納入刑事制裁範疇,該法針對性不強,相關條款較爲粗疏,這就導致泄露和買賣公民信息的違法成本過低。
越是信息時代,公民信息越應得到強力捍衛,越應嚴防公民信息被泄露被消費,越需提高牟利者的違法成本。這既需要公民提升警覺,增強安全意識,更需要法律與時俱進,並能時時發揮威力,讓掌握公民信息的單位不敢泄露,讓垂涎公民信息的人不敢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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