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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濟南訊以《山東省用水總量控制管理辦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推行爲標誌,山東率先全面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記者從山東省水利廳獲悉,一年來,山東嚴格落實用水總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管理和區域限批制度,強化用水計劃管理、定額管理、監測監督、考覈問責等關鍵環節,促進了用水方式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據悉,2010年全省用水總量控制“紅線”爲292億立方米,2011年全省用水計劃總量爲267億立方米,實際用水量爲219億立方米,比計劃用水量少48億立方米。
從今年1月1日起,山東由省物價、財政、水利等部門聯合制定的《山東省超計劃(定額)用水累進加價徵收水資源費暫行辦法》正式實施。根據規定,工業和服務業取用水單位和個人超出水行政主管部門覈定的計劃部分的取用水,實行累進加價徵收水資源費制度。超計劃(定額)累進加價徵收水資源費,超計劃10%以內(含)部分,按照當地水資源費標準1倍加收;超計劃10%至30%(含)部分,按照當地水資源費標準2倍加收;超計劃30%以上部分,按照當地水資源費標準3倍加收,科學用水的“閥門”進一步“擰緊”。
(張海峯趙新張永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