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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三名男子經預謀後,於凌晨時分竄至本市某高校門前打劫路經此地的女青年,並將其中一人姦淫。日前,三人已全部被抓獲歸案。河西區法院經審理,分別以搶劫罪、強姦罪對三人判處刑罰。
2011年8月25日22時許,暫住本市東麗區的無業男子孫某、王某、劉某經預謀後,由劉某駕駛夏利轎車,一同到天津體育學院東門附近伺機劫取他人財物。次日凌晨2時許,孫某、王某見女青年程某、董某路經此處,遂用手捂住二人嘴部,強行將二人拽入車內。王某毆打程某,當場劫取二人現金500元。後三人開車挾持程某、董某到東麗區海河橋北側河堤處,由王某用鎬把對二人實施毆打,繼續索要財物,董某表示可以向朋友借款。孫某隨後在現場看管程某,王某、劉某開車挾持董某到體育學院宿舍樓下,將董某從朋友蔡某處借得的現金2000元當場劫取。與此同時,孫某利用看管程某之機,強行將其姦淫。
後孫某、王某、劉某得知程某放在體院宿舍的銀行卡內尚有錢款,遂開車挾持程某、董某到上述地點樓下,由王某挾持董某到宿舍內,搜得現金300元及儲蓄卡一張,後三人從卡內取現1300元。當日6時許,孫某、王某、劉某將程某與董某放走,並將所劫錢款瓜分揮霍。公安機關接被害人報警後,於同年9月5日將王某、劉某抓獲,於9月6日將孫某抓獲。
根據三被告人犯罪情節,法院判決被告人孫某犯搶劫罪,處有期徒刑8年,罰金2000元,犯強姦罪,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罰金2000元;同時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8年6個月,罰金2000元;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8年,罰金2000元。(記者孫啓明通訊員邢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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