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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湛江訊記者袁增偉,通訊員馮斐、尤小旅、李妍妍報道:記者1月19日從湛江市有關部門獲悉,就兩名犯罪分子利用改號軟件,冒充湛江“市領導”打電話給縣處級幹部“借錢”一案,法院近日以詐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謝志(23歲,化名)、謝虎(16歲,化名)有期徒刑14個月和10個月。
縣處幹部:市領導問我借錢?
2010年底,一名所謂的湛江“市領導”通過短信,突然向屬下的十幾名縣處級幹部借錢,此事一度在當地官場引起軒然大波,但之後刑警部門證實,這不過是犯罪分子利用改號軟件給縣處級領導們設下的“陷阱”。
據悉,犯罪嫌疑人謝志、謝虎弄到了一種改號軟件,其後謝虎又買來了專門用於詐騙的手機號碼,他們利用改號軟件將自己的手機號碼改成一位廳級市領導的電話後,就開始了第一次作案———
犯罪嫌疑人(顯示市領導手機號碼):某局長,我是某某市領導,因有急事,想到你這裏借十萬元錢。能幫忙回條信息!
某局長:十萬一下子湊不到,手頭只有五萬。
犯罪嫌疑人(顯示市領導手機號碼):辦妥請回信,如能幫忙我會感謝你的。
某局長未對該短信進行回覆。
犯罪嫌疑人(顯示市領導手機號碼):你說答應借我五萬,現在我小弟給你打電話!
10分鐘後,犯罪嫌疑人致電某局長。
某局長:您好(這時電話裏卻傳來一名男子的聲音)
犯罪嫌疑人(顯示市領導手機號碼):我是××領導的家人,他有急事要借十萬元,但他正忙着,你是否可以借給他。
某局長:暫時辦不到,稍等。
隨即掛斷了電話。
犯罪嫌疑人(顯示市領導手機號碼):我的賬戶是劉某健。6227003150170××××××。辦妥請回信,我會感謝你的!
某局長:如果你要錢,當面來我辦公室拿吧。
一次短信和電話交流讓這位局長產生了懷疑,他立即致電這位市領導的祕書求證。在得到市領導祕書的否認後,某局長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這名局長到公安機關報案後才得知,短短的幾天內,這夥犯罪嫌疑人已經用相同的手段,先後冒用兩名市領導的手機號碼,向十幾位縣處級領導發去了相同的短信或電話。
作案關鍵:買到領導通訊錄
隨後,湛江警方偵查發現,犯罪嫌疑人竟是在千里之外的湖南婁底市作案。就在疑犯第一次作案的五天後,警方在湖南婁底市某小區一舉抓獲了犯罪嫌疑人謝志和謝虎。警方還從他們的住處發現了改號軟件和作案手機。
明明遠在千里之外,犯罪嫌疑人爲何能對湛江官場動態瞭如指掌?原來,兩名犯罪嫌疑人通過一些渠道購買到了湛江市處級以上領導的通訊錄,之後再利用“任意號碼顯示”軟件,冒充兩名廳級市領導的家屬進行詐騙。
記者獲悉,這宗案件經過公安機關偵查、立案、庭審等環節,已於近日宣判。法院認爲,犯罪嫌疑人謝志、謝虎兩人結夥作案,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多次實施了電話詐騙的犯罪活動,企圖從中牟取暴利,其行爲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可以認定爲詐騙罪。同時,念及兩名被告所實施的犯罪行爲並未對受害人造成嚴重傷害和影響,屬於犯罪未遂。再加上實施犯罪行爲時,被告人謝虎未滿16歲,因此分別以詐騙罪判處兩人有期徒刑14個月和10個月。
袁增偉、馮斐、尤小旅、李妍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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