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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月20日電據新加坡《聯合早報》20日報道,很多人喜歡在社交網站微博上發表文章,宣泄情緒,但如果不小心,也會惹上官司。法國一名在顧客服務中心服務的工會代表布朗什曼,2010年11月時在社交網站“Facebook”上,怒斥自己的上司是“爛老闆”,本月17日被法庭裁定公然侮辱罪成立。
布朗什曼在Facebook上寫道,“很爛的一天,爛天氣、爛工作、爛辦公室、爛老闆。”他發佈此文後,遭停職5天。他在法庭上坦承發表該言論,但辯稱由於前一天有一名同事自殺,在如此特殊的情況下才會作此發言。
不過,法庭在判決中稱,“該言論已超出合理批評範圍。”爲此,法官判處布朗什曼緩刑、500歐元罰款,並命令他支付公司和直屬上司象徵性的1歐元損害賠償。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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