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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定的酒量,喝起來也比較爽快,但是在某類酒場上卻不大討人喜歡,甚至會掃了別人的興,原因有二:一是我不愛划拳,二是我不愛勸酒。
中國人喝酒有行酒令、賭輸贏的傳統,可能是爲了增加熱鬧氣氛,延長宴飲時間,大概也屬於酒文化的範疇吧。但是大呼小叫、張牙舞爪地划拳起於何朝何代,我則不曾也不想去進行考查。
我是會划拳的,論拳法也夠得上中上水平,但我除非萬不得已才勉強應付着劃幾拳,從來無法進入興奮狀態,更不會主動提議或挑動划拳。我不喜歡划拳的原因很簡單,即我認爲它屬於噪聲大作與唾沫飛濺的雙重污染;一劃拳,一打通關,則杯必輪流共用,頗不衛生。很不符合現代文明的底線要求。
由於我知道,我不可能與愛好划拳的人取得共識,所以當我受到划拳之邀時只能高掛免戰牌,推託說“不會”或“不習慣”,自己認罰一杯以求得被打入另冊,而不敢講我拒絕划拳的真實理由。每逢坐在我左右的兩位在我的鼻子尖兒前揮掌大戰的時候,我就趕緊拉椅後撤,作遠距離觀戰狀,還得強作出讚賞的表情。可惜救不得我的杯盤碗筷了,只得讓它們暴露在雙方菜林飯雨的炮火之下。
至於勸酒,我認爲應當同敬酒區別開來。敬酒是必需的,不論是敬人、敬神、敬天地,都是文明高雅的精神活動。奠酒三杯,獻酒一罈,彈酒向空,灑酒在地,其情殷切,其姿瀟灑,伴以美言妙語,良好祝願,尚能增進友誼,營造和諧,所以敬酒之舉,不可廢除。而勸酒則不然,它已經超越於表示敬意之外,縱然用心是好的,也難免有勉強他人之嫌。昔日王維“勸君更進一杯酒”是在送友人遠行,而且只是一杯。如果一勸再勸,千方百計地編着各種說辭讓人多喝(如“交情淺,喝一點;交情深,一口吞”之類),名爲勸酒實爲灌酒,就很難和不尊重人權劃清界限了。不論動機如何,逼迫他人喝酒總是很不禮貌的。有人說過:我們不能用棍子把人趕進天堂。何況多飲酒不能與進天堂相比。所謂一醉方休只不過表示要盡興而已,千萬別理解爲不醉不散,都爛醉如泥了往哪兒散啊!
我琢磨過,勸酒之事是怎麼來的呢?可能因爲我們的文明古國有在宴會上不勸不飲的禮俗,主人不舉箸他不動筷子,主人不勸酒他不端杯子,以示不貪之風度。這實在文雅得可以。這樣的禮俗至今在某些人中依然有所保持,所以我這個因爲不願勉強他人而不頻頻勸酒的人,很可能在做主人時被認爲不夠熱情。
我不贊成划拳和勸酒不是孤立的,和我有同感的同行不乏其人,隨手摘錄幾家爲證:邵燕祥說:“猜拳行令是無聊,灌酒是野蠻。”舒婷說:“中國人的勸酒是獨一無二的,與‘文革’的逼供信一樣使不少人就範。”諶容說:“飲酒若能寬鬆些,別那麼死乞白賴地勸,該是多麼自由!”
唉,中國人除非獨酌,飲酒也是少有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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