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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走基層·小人物的故事)“28年來每次薪酬變化,都是我的精神財富”
新華網鄭州1月26日電(記者黃冠)“1985年參加工作以來,我經歷過下崗,當過貨車司機,當過企業主管。一路走來,作爲女人,我不再懼怕困難了。”劉香說。
劉香今年45歲,原籍河南省襄城縣汾陳鄉大路村人,現籍河南省平頂山市湛河區人。她高中畢業後參加工作,“當時在一家肉聯廠工作,月薪三四十元。”
上世紀90年代,劉香和她丈夫都經歷了下崗。“1992年我下崗,下崗前我任車間主任,月薪200元。下崗時多發3個月工資,讓我們自謀生路。”她丈夫在一家絹紡廠工作,1995年也下崗了。
此後,劉香時常看到一起下崗的同事在出夜市、擺地攤。“這該怎麼辦呢?我經常這樣。爲了通過學習改變一下生活,就去考了駕駛證A本。”劉香說。
1993年,劉香開始“跟車”,月薪三四百元。後來她和朋友投資一輛貨車,跑運輸。“我身高1.66米,當時體重不足45公斤,瘦得像‘麻稈兒’。打個方向盤,還得踩着離合、站着打。工作雖然累點兒,但收入可觀,出一天車大概能賺幾百元。”劉香說,1996年,她家買了一套房子,結束了結婚近10年來的租房生活。
“到1998年,我累出了一身職業病,不得不放棄開貨車。”劉香說,休整、學習一年之後,她前往深圳,應聘到一家合資企業工作,月薪逐步達到6000元;她一邊工作一邊學習,在獲得中小企業管理資格證後,升任分公司副總經理,月薪近萬元。
“在南方打工,總有背井離鄉的感覺。身爲妻子和母親,長期無法照顧家人,讓我心裏很不安。”劉香說,2009年她決定放棄待遇優厚的工作,辭職返鄉。
回到家鄉後,劉香順利應聘到一家電子企業,任總經理。“經過短期磨合,計件工資制被普遍接受,員工月薪從最初的1200元普遍提高到1800元左右。”劉香說,如今她的年薪達十萬元以上。
“28年來每次薪酬變化,都是我的精神財富。如果沒有下崗,我也許不會再去學習;如果不到南方打工,我也許要當一輩子司機;如果不回家鄉發展,我也許不會得到這麼多認可、信任和尊重……”劉香感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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