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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美國聯邦陪審團24日裁定,地方政府賠償一名男子2200萬美元,原因是他酒後駕車被捕,遭兩年單獨拘押並忍受自己徒手“拔牙”的痛苦。
男子名爲斯蒂芬·斯萊文,現年58歲,2005年8月駕車經過新墨西哥州南部唐娜安娜縣時被捕。這以後,他的代理律師馬特·科伊特說,斯萊文從來沒有被定罪,卻直到2007年6月才獲釋。
科伊特說,他的當事人身處縣監獄一間1.8米寬、3.3米長監室,以一條水泥長凳爲牀,曾經連續幾個月沒有“放風”機會,既沒有娛樂,也不讓洗澡。
這名律師說,之所以發生這一切,是因爲當事人被捕時顯現抑鬱症狀,有人在一份表格某個方框內“打鉤”,以示他“有自殺傾向”。當事人多次寫信求助,除了獲得治療抑鬱的藥物,沒有獲得精神健康專家鑑定。
“2006年1月,他發出最後一封求助信,接着精神失常。”
2007年5月,斯萊文被送往一家精神健康機構,兩週後被送回唐娜安娜縣監獄,繼續單獨拘押。“他很快代謝失調,”律師說,“他再次寫信,要求治療……他被迫拉扯自己的牙齒,來回搖晃8小時後拔出一顆。”
法庭審理這樁索賠案6天,陪審團作出賠償裁決。唐娜安娜縣發言人傑西·威廉斯拒絕迴應裁決結果,只說縣政府打算上訴。(新華社電)
(來源:新華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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