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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月26日專電(記者賴臻)北京市低保對象僅以家庭收入作爲認定標準的現狀,今年有望得到更爲嚴格的界定,屆時,覈查範圍或將擴大至家庭的全部財產。
記者日前從北京市民政局獲悉,此舉旨在確保政府的救助資金可以發給真正需要救助的人,爲此,他們已在2011年會同人力社保、住建委、公安、工商等多部門試點聯動,及時清退不符合救助標準的家庭。
據介紹,此次醞釀出臺的低保對象認定條件,將把申請家庭的收入和財產結合起來,不僅再次對於隱瞞收入騙保作出更爲嚴格的規定,對於房產、汽車、股票等家庭財產狀況也將有明確的說法。
據透露,除了建立和完善長效的核對機制外,有關部門還會定期對社會救助對象家庭的經濟狀況進行復查,並在此基礎上,探索建立北京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覈對中心,真正實現低保制度和各項救助制度的動態監督和管理。
與此同時,針對享受低保待遇事業人員技能單一、身體素質差等特殊情況,多部門還將加大促進就業政策的扶持和培訓力度,以提高他們的技能;大力開發適宜低保人羣從事的社區就業崗位,併力爭就近就願安置,提高其就業質量。
今年1月1日起,北京市城鄉低保標準再次上調,城市標準爲家庭月人均520元,農村標準爲家庭月人均380元。然而,制度實施中依然存在隱憂,諸如有些低保對象擁有多套住房、享受低保救助時間缺少限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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