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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昨天從住房保障部門和規劃部門瞭解到,北京新建公租房項目的配套設施標準,包括增加商業設施、室內外活動場地面積等,該適當提高並超普通住宅。
據市住保辦相關負責人介紹,北京嚴格落實公租房優惠支持政策,在土地供應、財政資金保障、規劃指標控制等方面均給予相應的政策傾斜。今後,北京將適當提高公租房項目教育、醫療、商業等規劃配套設施標準。
據瞭解,提高公租房配套設施標準是指相對於普通住宅實行的“千人指標”(即每千人配建相應公建)基礎上,增加一些公建面積。該負責人表示,公租房項目要提高服務功能,由於其居住人口流動性大,密度相對高,因此配套的商業設施面積要相應提高。
市規劃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國務院去年提出的“單套建築面積以40平方米爲主”的要求,公租房的戶型相對於普通住宅而言,可能沒有起居室的設計,因此要求小區的公共配套設施增加一些活動用房。該負責人稱,提高公租房配套設施標準目前沒有具體的比例限制,而是針對不同的項目進行規劃,在滿足公租房套數的要求下可靈活掌握。
此外,市規劃委相關負責人還透露,北京現在實施的“千人指標”是2006年出臺的,目前已經存在滯後的問題,今年將進行修訂。“千人指標”的修訂將堅持在集約用地的基礎上進行。比如停車配套,內城仍然會堅持適量而不是“一車一位”;考慮以前很多開發商把一些配套設置在地下,會在修訂中考慮將衛生服務、養老設施等明確定在“地上首層”。趙瑩瑩J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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