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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談對象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張勉
對話背景
1981年4月18日,中國東方租賃有限公司成立,中國邁出了融資租賃業的第一步。但是中國融資租賃業一路坎坷。直到2005年以後纔再度復興,並呈現出迅速發展的態勢。2006至2010年的五年間,業務總量從80億元增長到7000億元。
當前,在制約我國融資租賃業健康發展的諸多因素中,融資租賃物權保護是主要瓶頸之一。日前,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公佈了《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融資租賃物權屬爭議案件的指導意見(試行)》。
融資租賃在中國方興未艾
法週刊:我國融資租賃業的基本情況如何呢?
張勉:融資租賃業在我國是新興產業,具有巨大的發展空間。據統計,目前我國租賃滲透率僅爲4%左右,遠低於發達國家和世界平均水平。融資租賃在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優化資源配置、加快發展方式轉變等方面的作用仍未得到充分發揮,與我國經濟規模、發展速度和發展水平還不相適應。
法週刊:天津法院近年來受理的融資租賃糾紛情況如何?
張勉:2010年,全市法院受理融資租賃糾紛案件數量是101件,去年截至11月受理案件335件,比2010年全年上升了232%,兩年來審理融資租賃案件總標的額達到人民幣717743943元。
容易失控的“控制權”
法週刊:那麼,在保護融資租賃物權方面都存在哪些問題呢?
張勉:在通常的融資租賃交易中,設備的所有權歸出租人,佔有和使用權歸承租人。這就意味着,出租人作爲所有權人卻失去了對設備的“控制權”。
儘管法律規定,承租人除非徵得出租人的同意,不得有轉租、轉讓、抵押租賃物或將其投資給第三者或有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爲。但是由於我國物權法沒有對一般動產所有權設立登記制度,這也就意味着,第三方並不知道雙方的租賃關係和租賃物真正的所有權人。
如此一來,佔有設備的承租人便有了對設備擅自處分的“實權”。一些不誠信的承租人便利用這一漏洞,惡意擅自將本屬於出租人所有的租賃物轉讓或抵押給不知情的第三人,從中獲利,這一行爲便損害了出租人的合法利益,制約了市場主體尤其是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的拓寬,也給市場誠信和經濟發展造成了負面影響。
判斷第三人受讓權利是否善意
法週刊:看來,要找到一條能夠平衡各方合法利益的途徑是最爲關鍵的。
張勉:是的,經過充分調研,我們確實找到了這樣一條途徑,即通過判斷第三人受讓權利是否善意的方法來遏制承租人惡意處分租賃物。判斷的核心是第三人對標的物是租賃物是否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要達到這個效果,一是要設立一個租賃物登記平臺,爲交易主體能夠知道租賃物權屬狀況創造條件。二是要使交易主體在受讓動產所有權或者接受抵押權等權利時,知道自己有查詢權屬狀況的注意義務。
去年11月初,天津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市商務委員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天津監管局聯合簽署了《關於做好融資租賃登記和查詢工作的通知》,這個《通知》成爲《指導意見(試行)》的基礎性文件。至此,在判斷第三人行爲是否善意的條件均已具備的基礎上,天津高院再結合審判工作的實際而頒佈實施了《指導意見(試行)》,以便在審理融資租賃物權屬爭議案件中,統一法律適用原則,正確處理案件。
建立健全租賃物登記公示系統
法週刊:《指導意見(試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張勉:《指導意見(試行)》主要內容有三項:
一是建立健全租賃物登記公示系統,所有從事融資租賃交易的出租人,應當在“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融資租賃登記公示系統”登記公示其融資租賃物的權屬情況。這是確認物權權屬的前提。目前融資租賃登記公示系統已運營兩年多。據瞭解,截至2011年10月底,融資租賃登記公示系統累計接受登記4.3萬多筆,查詢1.1萬筆,註冊爲系統用戶的租賃公司有110家,分佈在全國20個省市。
二是規範、完善租賃物查詢機制。承租人一旦將設備抵押、質押和轉讓給他人,抵押權人、質權人、受讓人是《關於做好融資租賃登記和查詢工作的通知》所列的機構的,必須到登記公示系統中查詢物權權屬狀況。
三是規範融資租賃物的物權權屬保護。《指導意見(試行)》規定,當出租人主張權利時,《關於做好融資租賃登記和查詢工作的通知》所列機構如果在辦理抵押、質押、受讓已經登記公示的融資租賃物時,以沒有登錄登記公示系統查詢權屬,或者以不知道標的物是租賃物抗辯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應當推定其未盡到審慎注意義務,因而不構成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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