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因受賄3901萬餘元、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玩忽職守、濫用職權,造成國家損失2.8億多元,南昌原市委常委、南昌縣委書記湯成奇近日被江西省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數罪併罰,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