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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張蕾)未成年人張某利用圈內熟人可賒賬的習慣,冒充水貂店主友人的侄子,詐騙水貂皮280張,價值11萬餘元。記者上午獲悉,張某因犯詐騙罪被朝陽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緩刑2年。
去年5月17日、18日,張某自稱是馮某朋友的侄子,在馮某經營的水貂店內賒購水貂皮280張,價值11.6萬餘元。張某將這些水貂皮賣了後潛逃,後被查獲歸案。事發後,張某的家屬退賠被害人11萬餘元。
張某被捕後交代,自己以前也在這個圈裏經營過服裝,所以對圈子裏的銷售模式瞭如指掌。一般情況下,如果是熟人,可以先拿貨再結賬。J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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