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問:超標80倍爲何半個月才公佈?
根據官方公佈信息,1月15日確定龍江河鎘污染。事發地廣西河池市官方1月19日向官方媒體發佈信息稱,龍江河鎘濃度超標3倍。1月30日晚間廣西壯族自治區在柳州通報稱,鎘濃度超標80倍。截至到30日,龍江河鎘污染高峯值已從80倍降到25倍左右。
二問:涉嫌污染企業到底有誰?
1月25日,河池市官方稱,污染源來自廣西金河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大型國有企業。28日,當地又發佈消息稱,完全認定這家企業爲污染源,仍需要取得更充足的證據。3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通報相關情況時稱“已對涉嫌違法排污的金城江鴻泉立德粉材料廠等相關企業的7名相關責任人依法刑事拘留。”根據專家估算,此次污染事件流入龍江的鎘當量約爲20噸,人們質疑如此大的污染源能否是一家小企業所爲?
三問:誰該爲此事負責?
事件發生後,河池市下轄的縣級宜州市衆多依靠在龍江打漁爲生的民衆、下游柳州市300多萬市民的生活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一度出現市民搶購礦泉水情況。迄今,污染何時消除尚不確定。公衆發問:出現如此影響之大的事件,誰該爲此負責?
(鍾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