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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裏,粗心的家長讓孩子這樣乘扶梯實在危險。
按照安全規範,乘坐扶梯時不該讓孩子坐在購物車內。
1月29日,西單發生扶梯事故,一名男孩被夾死,公共場所的扶梯安全問題一時成爲市民熱議的話題。造成兒童意外傷害的僅僅是扶梯的夾角和那些不夠完善的設施嗎?記者兵分幾路走訪北京公共場所扶梯,發現在明顯的警示標誌前,很多家長依舊選擇漠視,帶着孩子“勇闖雷區”。
現場·北京站扶梯
10個孩子只有一個被抱着
昨天上午10時,北京站。站前街北側的上行扶梯口貼着“老幼乘電梯需小心攙扶”的告示牌,過街走廊上,還安裝了1米多高的護欄。扶梯並不快,一位中年男子在上扶梯時因爲沒有扶,結果失去平衡差點摔倒。
由於正是返城高峯,從北京站上過街天橋扶梯的人特別多,帶孩子的也不少。在大約8分鐘的時間裏,共有10個帶着孩子的家長通過扶梯過街。這些孩子小的兩三歲,大的也不過十歲。記者注意到,家長拉着孩子手上扶梯的有7個,抱着孩子上扶梯的1個,讓孩子自己走的1個。還有一個孩子大約七八歲,從上扶梯前就抱着兩個大紙箱子,跟在媽媽身後,一直走過天橋走到北京站路口的地鐵站,這一段路大約有1公里。
一位帶着小孩乘梯的年輕媽媽說,她是從東北來京打工的,兒子才3歲,對乘梯的知識瞭解得不多。記者又問了兩三名帶孩子乘梯的家長,都沒有說出乘梯的相關要求。
記者在北京站西南側下地鐵時,看見臺階上有個兩歲左右的小男孩自己往下走,在他的身旁沒有父母的蹤影。
現場·君太百貨/大悅城
標誌明顯加裝護欄
在西單北京君太百貨內,1層到7層的扶梯夾角前都有明顯的提示:請勿將頭手伸出扶梯外,扶梯的入口腳下也有提示:小心長裙和鞋帶,出口處也有乘梯的安全提示。這裏扶梯的扶手都是紅色的,非常明顯。
一步之隔的大悅城內,扶梯的入口和出口都有服務人員守候,隨時提醒顧客乘梯安全。從1層到6層的長梯兩側還加裝了1米多高的有機玻璃護欄。
來逛商場的王雨林告訴記者,電梯夾着小孩的事兒他聽說了。他認爲這得從兩方面說,一方面是家長乘梯前要看須知,因爲每個公共場所的環境都不一樣,乘梯的要求也不一樣,看明白了再乘梯,乘梯時要把孩子看好。另外,作爲商場等公共場所,應該貼出相關的須知,對於有危險或容易產生安全問題的部位要做說明。
現場·物美玉蜓橋店
警示標誌攔不住粗心父母
在物美玉蜓橋店,從地下1層到地上3層,扶梯是交叉型的,梯口處都有警示標誌,而且還是好幾種,上面分別寫着“請領好您的小孩”、“請勿在手扶梯上嬉戲”、“請小心站穩”。上下行扶梯的夾角處都有一個紅色的小牌,上面寫着“小心碰頭”,不過不太大。
儘管如此,記者還是看到不少粗心的家長。不少孩子乘梯時坐在購物車裏,有一位女士更是放心,站在購物車前,面向前方,扶着購物車的是兩個女孩兒,前面的還沒有購物車高,後面的也只比購物車高出半個頭。而按照相關安全規範,乘坐扶梯時應該把孩子從兒童推車內抱起,不能讓孩子坐在車內,更何況是購物車。但對這些安全規範,家長表示“沒聽說過”,而且認爲坐在購物車內“孩子很安全,也很方便”。
對於孩子來說,安全隱患不僅僅在扶梯處。儘管購物車上有明顯的警示標誌,提醒只能讓孩子面向推車者坐在座椅處,不能讓孩子坐在購物車內。但在十多分鐘裏,記者看到了5個把孩子放在購物車裏的家長。在人流交錯的超市內,購物車經常互相擠碰,而孩子們有的站在購物車內,不時把手伸出購物車外,有的媽媽甚至轉身去挑選商品,讓孩子自己坐在購物車裏玩耍……
建議
儘快制定新標準
北京市政協委員、九三學社社員朱良在獲悉了西單新一代商城發生兒童被夾致死的事故後,向市政協提交了一份提案,呼籲儘快制定並執行新的標準,加強自動扶梯的安全防護措施。
“夾角擠壓只是扶梯安全隱患的一部分,還有跌落風險等。”朱良表示,類似扶梯事故屢有發生,究其原因是目前很多公共場所自動扶梯的扶手裝置外側沒有保護措施,乘梯人特別是兒童可能因爲要看下面而探出頭去,這樣當扶梯運行到與樓板或對面扶梯的夾角處時,很容易發生事故。
“按照現行標準,扶梯扶手高度爲0.9至1.1米,可是一旦發生意外擁擠或衝撞,成人可能翻出去,無人看管的兒童也可能自己爬出去。尤其是火車站、大商場等人流密集場所的自動扶梯,高度往往很高,甚至懸空,就是發生普通事故,人員也有可能從扶手翻落下去,造成傷亡。”
朱良建議,在國家標準的基礎上,本市應制定自動扶梯安全防護規範,對人羣密集場所和高空設置的自動扶梯增加額外安全防護裝置,在扶手裝置外側加裝護板、護網或護欄。對老的扶梯也應有相應的約束條款,逐步對全市在用自動扶梯進行改造,在一定時間補上護欄護網。
“目前正在春運,應立即對重點場所開展一次自動扶梯安全評估,特別是火車站、機場、長途汽車站等處的自動扶梯尤其要注意,如果發現安全隱患,應臨時加派專人看護疏導。”
觀點
家長疏忽應問責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與心理諮詢服務中心主任、青少年自護教育的主要發起人宗春山告訴記者,很多兒童意外事故的根本原因是家長的疏忽造成的。
“每年政府出資支持我們開展青少年自我保護夏令營,但是這麼多年來報名參加的孩子、父母很少,都報英語班、補習班去了,很多人都認爲危險離得很遠。”
一項調查顯示,兒童意外傷害發生時間六成以上是在節假日,發生的地點六成以上在家裏。“今年廟會上走丟最多的是孩子,以前每年十一走失的也是孩子最多,這是爲什麼?是家長把孩子給忘了。”
宗春山說,兒童有一種天性,就是嘗試性錯誤,你越和他說不要這樣做,他反而越想去做,所以說禁止並不等於安全。在兒童具有自我保護能力前,監護人要有完全保護責任和義務。
在美國,虐待罪中有一款是疏忽罪。一個母親帶着孩子去海邊玩,結果孩子臉上紫外線過敏,這個母親被判入獄8天;一個母親帶着孩子跳海,孩子死了,母親獲救,母親被判無期徒刑。而在中國,發生這樣的事,家長很多時候獲得的卻是社會的同情而不是譴責,而實際上,悲劇的根本原因正是他們的疏忽導致的。
“父母該做的事情沒有做,也是一種罪。”宗春山認爲,目前未成年人保護方面有一個重大的空白,法律上沒有界定疏忽罪,應該儘快補上這一課。
新聞鏈接
扶梯三角區將強制加裝防夾擋板
扶梯安全的最新國家標準GB16899-2011將於今年7月1日啓用,其更注重搭乘的安全性,通過強制加裝弧形擋板封住扶梯的危險三角區。這將避免自動扶梯夾角再次“咬人”。
記者瞭解到,新國標規定,懸掛式警示吊牌都須陸續更換成固定式的吊牌,強制安裝在所有自動扶梯設備之上。而所有規定間距之內的自動扶梯之間,以及自動扶梯與建築物之間產生的危險三角區都將被強制安裝有弧形擋板,而舊國標只是建議加裝防夾裝置。新國標的出臺,將使容易發生危險的三角區被封死。J029 X133
西城今起整治扶梯安全
從今天起,西城區將進行爲期半個月的自動扶梯安全整治,重點針對人員密集場所。
昨天上午,針對男童被卡身亡事故,西單商業區緊急召開“安全生產工作佈置會”。西單商業區綜合管理辦公室要求各商家制定方案,應對突發事件。例如,在自動扶梯出入口附近的櫃檯銷售人員,可以臨時客串急救人員。商場內的保安,也要重點對扶梯進行巡查。
除戶內的扶梯外,西單大街上還有4座戶外過街天橋設有扶梯。西單商業區綜合管理辦公室已經發函,建議園林市政等產權及管理部門,完善、加裝各種警示標誌。
有話要說
孩子意外家長首責
對對爸爸(958267115):孩子意外,家長有責。
餘味:常看到有的家長邊打手機邊領着孩子過馬路,甚至是橫穿馬路,如果出了事故,責任在誰呢?
張博凡:如果電梯有相應的安全標誌,而家長未盡到對孩子的監管責任,家長應該是全責。
李英柱:出了這樣的事,主要責任是家長。別忘記你是監護人,爲什麼不好好保護自己的孩子?因爲你能做到。
金閎偉:我們身邊處處有危險:電、水、煤氣、車、河、井……孩童無忌,家長帶着孩子就要處處留心。
364024563:現在,人們的法律意識增強了,卻忽略了自身的責任和義務,把所有的責任都推給了社會。
秋之回憶(312885302):如果家長盡到責任,就是沒有警示牌,孩子也不會出事。
阿斯藍(441470988):這和老人摔倒後無人管一樣,是法律界定的悲哀。未成年人出了任何意外傷害,監護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隨心所(564722241):支持儘快制定疏忽罪,讓家長增加責任感,保護兒童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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