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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個別地方在選舉工作中,出現打着“組織意圖”的旗號貫徹“少數人意圖”的現象,並把這種所謂“組織意圖”的實現,作爲衡量選舉工作成功與否的標準。實現了,便認爲這裏的選舉“很圓滿”,說這裏的領導幹部工作有方能力強;一旦出了偏差,便認爲這裏的選舉“有問題”,說這裏的領導幹部缺少駕馭能力。因而,每到換屆選舉,一些地方的領導便感到很緊張,生怕選舉有“閃失”。爲達到目的,有的地方故意推出一些知曉度不高、競爭力不強的人充當“陪選”,導致選舉還沒進行,人們就知道落選的準是誰。
如何解決選舉中的“陪選”問題?2007年,安徽無爲縣縣鄉領導班子換屆選舉中曾做過有益探索。無爲縣是規範縣委書記用人行爲試點縣。當時,上級派出的換屆考察指導組和無爲縣委着重在兩方面做了嘗試。一是推薦幹部事先不“內定”人選,將選任幹部的初始提名權交給羣衆。二是平等對待組織提名與羣衆聯名的候選人,拿到會上選舉的候選人都應該是羣衆公認、很優秀的同志。爲保證換屆工作的健康開展,縣委嚴明組織紀律,及時嚴肅處理了幾起拉票賄選事件。由於選舉工作認真按照中央規定的程序和要求來操作,正式選舉非常順利。無論是當選的還是落選的,都心服口服。
實踐說明,在民主選舉中耍“小聰明”、人爲製造“不平等候選人”,不但嚴重影響民主選舉的質量及羣衆參與民主選舉的熱情,也有損於黨的形象和威信。正像一位老黨員所說的那樣:幹部羣衆最怕選錯帶頭人。在選舉中越是信任羣衆,羣衆就會越認真,選舉就會有深厚的民意基礎。實踐還表明,黨管幹部與擴大民主是相輔相成、辯證統一的。擴大民主是我們黨在新形勢下管好乾部不可缺失的重要方式。民主是腐敗的天敵。要從根本上整治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等問題,必須堅定不移地加快民主政治建設的步伐。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是擴大民主的重要保證。擴大幹部工作民主一旦離開黨的正確領導,拉票賄選等不正之風就可能愈演愈烈,不僅選不出好乾部,還可能把民主引入死衚衕。
選舉切莫搞“陪選”,這是羣衆的呼聲,也是黨的原則。在地方領導班子換屆選舉中,需要深刻認識和正確把握黨管幹部與擴大民主的關係,嚴格依法按章辦事,嚴防“陪選”等違規行爲,將民主選舉質量提升到一個新水平。(譚用發)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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