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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高級官員1月31日批評東京電力公司上調電價,稱這一做法將損害日本經濟。
批片面
日本《朝日新聞》當天報道,政府希望東電縮小漲價幅度。
經濟產業大臣枝野幸男迴應這一報道時說,不幸的是,政府無權干涉東電上調企業客戶電價,但東電應該解釋漲價的理由,“我希望東電公佈漲價的依據”。
東電1月17日宣佈,東電供電區域內的企業用戶電費4月1日起上浮17%,1980年以來首次上調。
根據日本法律,東電上調企業用戶電價無需徵求政府同意,上調家庭用戶電價則需批准。東京打算今年春天上調家庭用戶電價,正向政府部門申請。
受去年“3·11”大地震和海嘯拖累,東電下屬的17座核反應堆眼下只有一座維持運營,被迫加大火力發電填補電力供應缺口,燃料費飆升。東電預計2011財年虧損6000億日元(約合78.6億美元)。
東電總裁西澤俊夫先前說,提高電價目的是確保電力供應穩定。枝野迴應,這種說法欠妥、片面。
不讓步
經濟財政大臣古川元久31日面見西澤,稱東電上調電價可能衝擊中、小企業經營,對經濟造成負面影響。
西澤迴應,東電不打算收回漲價決定。他補充道,將爲中、小企業提供多種用電方案,儘可能減少漲價給它們增加的負擔。
古川會談後告訴媒體記者,西澤的解釋無法令人信服。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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