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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楊波通訊員童文星)近日,河西區法院少年庭開庭審理了兩起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該庭本着對青年少年“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引入社會調查機制,對涉案人員進行認真審判,收到了很好的社會效果。
案件被告人谷某今年17歲,曾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在緩刑考驗期間其又盜竊一輛摩托車,價值3000餘元。爲執行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及公安部、司法部、共青團中央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體系的若干意見》,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進一步規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量刑工作,河西法院少年庭在開庭前委託被告人居住地大營門街司法所對被告人進行社會調查,瞭解其家庭情況、成長經歷、平時表現以及重新犯罪的原因。庭審中,法官傳召了被告人所在社區居委會主任,就被告人的平時表現情況出庭作證,並宣讀了被告人鄰居、親屬的證詞。大營門街司法所工作人員當庭宣讀了被告人的社會調查報告,並接受了法庭及控辯雙方的詢問。少年庭經過質證,當庭對社會調查報告及證人證言予以確認,並作爲被告人的量刑情節在合議庭合議時予以考慮。法庭正式委託司法行政部門對未成年刑事被告人進行社會調查,並將調查報告作爲量刑證據加以確認。
陳某、許某等10名被告人於2010年6月,非法獲取電腦信息系統數據、提供侵入電腦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當時,兩名被告人預謀盜竊網絡遊戲賬號、密碼,由許某提供數十臺電腦設備,陳某則負責獲取木馬病毒並實施盜號。許某還僱傭他人登錄多款遊戲“喊話”,吸引玩家注意,誘使他們點擊預先設置的帶有木馬病毒的網址,以盜取玩家的遊戲賬號和密碼。許某和陳某等人以每個遊戲賬號、密碼2至8元的價格通過網上銀行按照盜號數量支付給其他幾名團伙成員,再由這幾人加價出售個他人,獲取非法所得。經過公安機關偵查,僅去年5月下旬,陳某等人就盜取網絡遊戲賬號、密碼622組,非法所得人民幣7萬餘元,他們的行爲已經構成提供侵入電腦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此案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下發《關於辦理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後,本市法院審理的第一起該類案件,也是全市審理的首例涉及多省、市被告人相互配合、分工明確,從製作、傳播木馬病毒,到盜號、銷號已形成完成產業鏈的網絡犯罪團伙。由於該團伙中有兩名未成年人,河西區法院少年庭邀請了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及青少年問題專家就如何對他們量刑進行研討。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法官提示:
“喊話”,就是在網絡遊戲裏向不特定的人說話。盜號者以玩家的身份在遊戲裏“喊話”,引起玩家注意,目的是讓玩家點擊他事先設好的網址。只要玩家點擊網址,其用戶名和密碼就會被盜走。如,通常在遊戲裏喊:“不玩了、送號、號裏有多少錢等,請加QQ。”而這一QQ號是事先設好帶有木馬病毒的,玩家進入QQ後,點擊密保卡下載地址,會看到一個圖片,下載之後就會中木馬病毒。爲此,法官提示玩家,在玩網絡遊戲時,一定樹立防範意識,不給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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