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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楊波)新春伊始,梅江街社區服刑人員李某由於表現突出,被法院減刑6個月,這在本市尚屬首例。
近年來,梅江街司法所認真爲轄區內每一名社區矯正人員制定矯正方案,每月組織他們學習刑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條文,定期組織他們參與社區公益勞動、幫扶困難羣衆活動,重新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法制觀念。街辦事處還特別重視採取心理疏導方式,深入瞭解社會服刑人員的真實想法和心理問題,通過促膝談心講理說法,使他們認清形勢,明白道理,認罪伏法,重新樹立生活信心,做對家庭和社會有益的人。李某因在做生意過程中犯走私貨物罪被法院判處3年有期徒刑緩期5年,在社區服刑。自2009年起,梅江街司法所對他進行了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使李某深刻認識到,雖然犯了罪,給社會造成了危害,但是社會並沒有拋棄自己,他決心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以實際行動回報社會。平日,李某積極參加社區公益事業,並盡己所能,熱心幫助身邊的困難羣衆。2009年,他爲某養老院捐款16餘萬元,爲該院添加了硬件設施,爲老人們解決了生活難題,受到了老人們的讚揚。李某還爲河西區慈善協會梅江分會捐款1.5萬元,爲青海玉樹地震災區捐款2000元。他經常起早打掃社區環境衛生,晚上在小區內巡視,爲平安建設做出了貢獻。去年5月的一天晚上,李某在小區內巡視,看見一名保安人員在追趕一個小偷,他立刻衝上去,把小偷抓住,他因此被河西區見義勇爲協會評爲“見義勇爲先進個人”,獎勵500元。他把獎金全部捐給了困難羣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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