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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北京市工商局2日表示,北京已有130多家超市設立“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專區”,把快到保質期的食品集中起來統一銷售。而且,北京市工商局制定的臨近保質期限食品銷售專區制度,還對食品保質期臨界時間進行了明確界定。
北京市工商局《臨近保質期限食品銷售專區制度》明確規定:商場超市應當在下列規定的期限前,將臨近保質期限食品進入臨近保質期限食品銷售專區集中陳列和銷售。(一)食品保質期爲1年以上的,期滿之日前45天;(二)保質期爲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滿之日前20天;(三)保質期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滿之日前15天;(四)保質期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滿之日前10天;(五)保質期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滿之日前5天;(六)保質期少於15天的,期滿之日前1至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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