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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蘇鎮江一企業非法制售14000噸“農藥廢渣鹽”並部分流入食鹽市場一案,引起社會各界密切關注。據最早發現“農藥廢渣鹽”並偵破此案的安徽阜陽警方透露,截至目前,該案專案組輾轉湖北、江蘇等地,已抓獲犯罪嫌疑人6名,查出涉案“農藥廢渣鹽”14000噸。
據悉,初步查明“私鹽”流入安徽、河南、江蘇、湖北、黑龍江等省市場,目前已扣押“私鹽”200餘噸。
2010年底,安徽省阜陽市潁泉公安分局接到羣衆舉報,稱有人在轄區內某段公路邊卸私鹽。民警到達現場後發現有一輛江西牌照的大貨車正在卸貨,貨物用白色編織袋包裝,其上標有“元明粉”字樣。
經鹽務部門現場檢驗,查扣的18噸“元明粉”實爲不明工業鹽。阜陽市公安局潁泉分局當即成立專案組進行調查走訪,發現該工業鹽來自江蘇鎮江,此前已有部分銷售給轄區內某鎮打燒餅、炸饊子等食品加工人員。
爲儘快查獲源頭,專案組趕赴江蘇鎮江等地調查、取證,發現“元明粉”的生產廠家爲鎮江海天鹽化科技公司。而該公司並無鹽品生產資質,其生產原料竟爲當地另一家企業——江南化工廠生產農藥“草甘膦”留下的殘渣。
江南化工廠是上市公司“新安股份”的子公司,主要生產農藥除草劑“草甘膦”,生產廢渣難以處理。江南化工廠與“海天鹽化”簽訂協議,由“海天鹽化”收購其廢渣,生產工業鹽。
在掌握了確鑿證據後,專案組一舉抓獲了“海天鹽化”股東劉偉、陶先楚、戴鳳山等人,進一步查明該公司累計非法制售“農藥廢渣鹽”14000噸,銷往12個省區市,其中部分工業鹽流入安徽、河南、江蘇、湖北、黑龍江等地食鹽市場。其中陶先楚銷往黑龍江某公司約6000噸,劉偉銷往各地2000噸。
鎮江江南化工廠在長期生產“草甘膦”過程中產生了大量的工業廢渣,具有較強污染性,難以處理。經與鎮江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市經貿委、鹽務局商討後,以“會議紀要”的方式同意作爲工業副產品予以處理,同時要求“避免該產品非法流入鹽業市場”。
2010年1月,江蘇人徐敬東、費小軍、張兵三人出資在鎮江成立海天鹽化科技有限公司,與江南化工廠簽訂協議,購買其產生的工業廢渣,並在其廠區內加工生產工業鹽。
由於生產後找不到銷售渠道,“海天鹽化”又找來湖北人陶先楚、劉偉入股。據公安部門調查,陶先楚、劉偉二人均有販賣私鹽前科,其中陶先楚曾於2002年因販賣私鹽被武漢市礄口區法院判有期徒刑一年,劉偉因販私鹽被罰款1萬元。辦案人員認爲,“海天鹽化”此舉具有明顯意圖。
據調查,“海天鹽化”以每噸40元的價格購得農藥廢渣,同時“江南化工”每噸給予“運輸費”補貼30元。“海天鹽化”實際以每噸10元的極低價格獲得原料,通過簡單清洗、脫乾等工藝後生產出鹽品。然後,陶先楚、劉偉等人將鹽品包裝成工業原料“元明粉”、英文“M.N.I”及無標識的三種50公斤包裝予以銷售,平均每天生產約40噸,每噸售價350元至400元,從中牟取暴利。
經現場查看,“海天鹽化”的生產設備簡陋,堆放環境污濁不堪。同時爲了逃避查處,劉偉等人銷售時通過南京大學城附近的物流公司發貨,將工業鹽發往多個省份。在貨物發出後,再將運貨車主的手機號碼告訴接貨人。這樣即使被查獲,也難以查找發貨方,同時以“元明粉”的外包裝隱瞞其私運工業鹽並使部分工業鹽流入食鹽市場的犯罪事實。
根據發運情況調查,“海天鹽化”通過江蘇牌照車輛販運“工業廢渣鹽”6000餘噸,河南和安徽牌照販運3000和2000餘噸,另有江西、山東、內蒙古、上海、河北、福建、廣西、山西、陝西牌照車輛分別販運10至200噸。致使“工業廢渣鹽”非法流向全國多地市場,給人民羣衆造成潛在健康危害。據新華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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