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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大姐尋車尋出了經驗,可自己的租車卡上始終顯示“未還車”。
別人便勸她:“算了,都幾個月過去了,估計這車啊,沒戲,就別找啦!”
“我幫別人找回了車,我相信,人家也會幫我找回……”徐大姐就是不信這個邪,“就算找不到自己的車,你看,不也幫忙找回那麼多車,也算沒白費力氣。”
1月29日,徐大姐辦事路過建國路樂購超市,突然,一輛公共自行車一下子映入她的眼簾:916774!沒錯,這不正是自己被偷的那輛自行車!
丟失了4個多月的自行車,終於被徐大姐給找到了:“太激動了,我當時全身都在發抖。”
激動之餘的徐大姐,很快冷靜下來,“電話,對,趕緊打電話”。可這節骨眼上,竟然忘帶電話。幸好熱心路人出手相助,徐大姐第一時間撥通了110和公共自行車公司的服務熱線。
徐大姐寸步不離地守候在車旁,等候車主現身。
幾分鐘後,車主來了,一位50歲出頭的男子。徐大姐也不含糊,開門見山:“這車是我的,你先別走。”
一看情況不對,中年男子撒腿就跑,徐大姐身單力薄,最後還是讓他給溜了。
可還沒來得及高興,徐大姐就鬱悶了,去龍翔橋辦理開卡手續時,卻被告知需要交納100元“公共資源佔用費”。
“被偷的車子已經找到,不僅如此,我還幫着找回了7輛車,爲什麼還要罰我錢呢?”這筆費用讓徐大姐無法理解,甚至覺着有點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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