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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陳羣安)近日,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武漢重型機牀集團原總經理彭斯林受賄一案。公訴機關指控彭斯林非法收受賄賂人民幣104萬餘元、美元1萬元,彭斯林當庭供認不諱。
據指控,2006年10月至去年1月,彭斯林相繼擔任武重集團副總經理、總經理,分管公司的銷售及全面生產經營,此間他利用職務之便,在審批代理商中介費、業務合作及職務升遷等過程中,非法收受賄賂爲他人謀取利益。先後13次在酒店、辦公室等場合收受7人的賄賂,有10次受賄集中在春節前後。僅2009年春節,他就在辦公室收受無錫某機電公司負責人10萬元,杭州某機電公司股東1萬美元,以及武漢某投資公司負責人1萬元購物卡。案發後,彭斯林主動退贓90萬餘元。據悉,本案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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