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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餘東明王家樑通訊員鄭春筍山東省德州市夏津縣,兩名村官互相勾結,套取國家糧食補貼2.7萬元。近日,山東省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終審判決,以貪污罪判處許某有期徒刑一年、緩期兩年執行,沒收贓款15987元;判處柳某有期徒刑一年、緩期一年執行,沒收贓款10990元。
法院審理查明,2007年至2009年,村支書許某指使村文書柳某和其他村幹部,虛報小麥種植面積累計326畝,套取國家小麥補貼款累計27786元。此外,柳某還私自虛報小麥種植面積87.5畝,套取7343元。2009年9月,因羣衆舉報,許某、柳某及其他村幹部曾被鎮政府勒令退回冒領的國家小麥補貼款16877元。
法院一審認爲,許某、柳某身爲農村基層組織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虛報小麥種植面積,套取國家小麥補貼款佔爲己有,其行爲均已構成貪污罪。判決許某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沒收贓款10160元,繼續追繳贓款5826元;柳某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期一年執行,沒收贓款10990元。
許某對一審判決不服,提起上訴。德州市中院二審後,作出前述終審判決。
德州市中院刑二庭庭長馮世聯說,農村之所以出現這麼多“碩鼠”,除了某些鄉鎮幹部在面臨誘惑時把持不住外,還說明糧食補貼發放程序存在漏洞,如在測量糧食種植面積時,一般是通過衛星拍照,不到實地調查,測量面積往往大於實際種植面積,這就給鄉村幹部套取或截留侵吞糧食補助款提供了機會。此外,有的地方甚至直接依照村幹部上報的面積發放糧食補貼,更是爲村幹部造假提供了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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