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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刑兩年三個月
本報訊(記者邱偉)男子王某要將自己兩個月大的親生兒子賣掉,而他沒想到,買兒子的夫婦竟是爲警方打拐的志願者。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近日以犯拐賣兒童罪判處王某兩年三個月有期徒刑。
2008年,與王某相識多年的女友生下了一個兒子。當王某和女友正打算領結婚證時,女友和王某父母吵架後,負氣離家出走,拋下年幼的兒子留給王某撫養。王某交代稱,他在北京務工,既要工作又要帶孩子,覺得一個人帶孩子太麻煩,就產生了將兒子賣掉的念頭。
隨後,王某在網上發帖,大致內容稱要送養男孩。很快,遠在山東的劉某就通過QQ聯繫上了王某。兩人決定以6.6萬元的價格把孩子賣掉。由劉某負責聯繫買家,王某答應事後支付給劉某2萬元勞務費。
劉某通過網絡聯繫上了一對自稱結婚多年未能生育的廣東富商夫婦,並約定雙方在北京一個餐廳見面商談。但其實,這對夫婦的真實身份是協助公安機關的打拐志願者。當劉某帶着王某和王某的孩子來到餐廳的時候,被警察抓了個正着。 J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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