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本報北京2月6日訊記者周芬棉財政部、證監會近日聯合發佈《關於調整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申請條件的通知》,對2007年兩部門發佈的《關於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設定的證券資格事務所申請條件有所提高,將要求會計師事務所上年度審計業務收入不少於1600萬元,提高至不少於6000萬元,總收入不低於8000萬元。
同時,通知對證券資格會計所還有多項要求:規定證券資格事務所應有註冊會計師200人,近5年持有註冊會計師證書且連續執業的註冊會計師不少於120人,且每一註冊會計師的年齡均不超過65週歲;組織形式限定爲特殊的普通合夥與普通合夥兩種,對於已經具備證券資格的事務所,要求其在兩年的過渡期內完成轉制工作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