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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節。還沒到“月上柳梢頭”的時候,鞭炮聲已經在窗外此起彼伏地響起,空氣中彌散着淡淡的硫磺味兒。
這已經是2005年北京燃放煙花爆竹“禁改限”之後的第7個元宵節了。3年前的那個元宵節,因爲燃放煙花爆竹,央視新址配樓發生特別重大火災事故,造成參加火災救援的1名消防隊員犧牲、6名消防隊員和2名施工人員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6億餘元。慘痛的事故,讓人們對煙花爆竹的態度發生了微妙變化,一些曾經力挺燃放解禁的人也開始反思:爲個小小的煙花爆竹,付出如此巨大的代價,值嗎?
2011年,隨着公衆對PM2.5值的關切,煙花爆竹帶來的污染問題,以一種直觀的方式闖入人們視野。今年1月22日北京市環保監測中心發佈的數據顯示,除夕當天,從傍晚開始,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迅速增加,初一1時至2時達到峯值,單站小時濃度超過1000微克/立方米;車公莊PM2.5監測站數據顯示,晚6時起,兩小時內PM2.5濃度從20微克/立方米升至206微克/立方米,污染指數至少上升了10倍。“我們一邊在抱怨PM2.5,一邊又在製造。”今年過年爆竹燃放的反對聲中加入了新詞。
除安全隱患、環境污染外,燃放煙花爆竹所帶來的噪音擾民等問題,這些年也一直飽受詬病。
當然也有不在乎這些的,還有繼續高喊“傳承傳統民俗”、“放鞭炮纔有年味”爲燃放煙花爆竹鼓吹、聲辯的。但值得注意的是,這部分人所佔的比例,正在逐年減少。2005年,17573位網友參加某網站關於“北京春節是否可燃放煙花”的調查,近七成網友贊成燃放。2011年,9125人蔘與人民網調查,“不支持”燃放煙花爆竹的網友超過六成,選擇“支持,因爲不放沒有年味”的只佔到了37.4%。今年春節,某網站發起“你同意春節不放或少放煙花爆竹嗎”投票,截至2月2日,4765位網友中,近六成網友表示同意。另外一項調查顯示,10310位網友中,59%同意在市區禁售禁放煙花爆竹(據2月6日《人民日報海外版》)。
——當年北京開禁菸花爆竹燃放,曾經被稱頌爲“民主的決斷”、“民意的勝利”。那麼,時至今日,在“禁放”呼聲日益高漲、民意向背已經發生逆轉的情況下,是不是該重新來一次“民主決斷”呢?
對政府而言,公共安全問題理應受到重視,環境保護問題理應受到關注,人們安寧、健康生活的權利理應受到尊重和保護。過年燃放煙花爆竹,是傳統民俗不假,但並非只要貼上“傳統”的標籤,就必須無條件地傳承下去。社會文明在不斷進步,人們的觀念在不斷更新,“傳統”當然也不能一成不變。拋棄那些已經跟不上文明進步節拍的所謂“傳統”,不是數典忘祖,而是理性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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