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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陳麗平記者近日從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了解到,爲了進一步完善殘疾人教育制度,教育部2010年啓動了對1994年國務院頒佈的《殘疾人教育條例》的修訂工作。
在去年3月舉行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期間,夏之寧等30名代表提出議案,建議制定特殊教育法。
教科文衛委認爲,近年來,特殊教育事業受到黨和國家的重視。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殘疾人保障法都增加了有關殘疾人教育的內容,教育規劃綱要也將特殊教育作爲單獨的教育類別作了專門規定。但是,由於歷史原因和經濟條件的制約,我國特殊教育事業仍存在學校少、條件差等亟待解決的問題。
教科文衛委表示,將關注殘疾人教育條例修訂工作,建議在條例修訂後總結實施經驗的基礎上,考慮進一步上升爲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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