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綜合消息
2月3日,重慶九龍坡區法院審理李發強、周祖健等13人以及重慶市永川冠南烽爍油脂廠(以下簡稱冠南廠)涉嫌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罪一案。該案因涉案人數多、查扣數量大,被媒體稱爲重慶市最大的潲水(即泔水)油案。
本案13名被告,除冠南廠的5名被告外,還有8名潲水油販子。記者注意到,迄今爲止,我國公開報道收購、倒賣、銷售潲水油構成犯罪的案例很罕見,從這個角度看,如果法院最終判決各被告人構成犯罪,本案將可能成爲潲水油行業的標誌性案件。
公訴機關指控稱,2009年6月,李發強、周祖健等人共同出資,以周祖健個人名義成立了永川冠南廠,隨後從徐科、劉德勇等人處收購了大量潲水油,進行深加工後,以食用油名義銷售給經銷商,經銷商再銷售給消費者。
2007年以來,被告人劉德勇、黃德祿、何中國、歐武剛、徐科、歐武亮、王進賢、曹先合向冠南廠、重慶禾沁油脂有限公司等分別銷售了價值6萬餘元至500餘萬元不等的潲水油。2011年1月至4月,冠南廠銷售了價值433萬餘元的不合格食用油。
去年5月,重慶公安機關從冠南廠及劉德勇等被告處查獲潲水油、成品油、原料油等累計達120餘噸,價值58.7萬餘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