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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亞、廈門、麗江、報紙上鋪天蓋地的都是天價宰客門,現在旅遊哪裏都不靠譜啊!還有哪能去呢?”“天價茅臺酒”“天價湯圓”……伴隨着熱鬧喜慶的節日,與“天價”有關的新聞充斥耳目;雖然遭受種種質疑,天價消費品卻已經與各類節日如影隨形,且越來越“底氣十足”。
中秋節有天價月餅、端午節有天價糉子、元宵節又來了天價湯圓:只有幾顆湯圓的禮盒動輒就幾百元,售價高達成本價的三倍。由此,有人慨嘆傳統文化內涵的流失,有人提議要控制價格、還有人建議要定規建制。而說到底,矛頭不應都指向天價商品,其背後強大的市場需求、根深蒂固的“關係”文化和送禮文化,乃至其中潛伏的若有若無的灰色鏈條,纔是問題所在。從三亞的“3個菜消費3600多元”到廈門的“7人一頓飯吃掉近萬元”,旅遊景區一波勝過一波的天價潮令人越來越吃不消。
儘管有人爲國際旅遊島打抱不平,稱“說句實話,在三亞不要吃海鮮,吃海鮮和水果是一樣的,是有季節劃分的,你一定要冬天吃荔枝,那貴也要挺着”。誠然,如果消費者自願消費高價海鮮,那自然是“周瑜打黃蓋”,但消費者反映更多的是,“你指向一個東西問價時,小二順勢拿出就在你眼前拍死,還沒回過神已經需要買單了。問價時,老闆熱情地告訴你才4元每斤,結賬時卻可能是40元或400元每斤……”從“願打願挨”到“人爲刀俎我爲魚肉”,性質就完全不同了。
天價宰客事件曝光後,旅遊景區也有自己的委屈:一方面春節期間旅遊設施滿負荷運轉,物價上漲成爲必然;另一方面爲控制海鮮價格,有關部門已出臺一系列管理辦法,如提出“平均差價率”、執行最高限價、規定明碼標價及事後的調查處罰等等,但觀察其態度,從聲稱“有消費者簽字”就不算“欺客宰客”,到解釋“價格過高”也不算“欺客宰客”,這樣的表述實在難以服人,從長遠來看也必將傷及自身。
“不輕易聽信導遊、出租司機、摩托車夫、三輪車伕,別相信路邊廣告、名片;吃海鮮最佳選擇是海鮮市場買完直接加工,成本低廉;遠離偏僻黑心海鮮店;買水果自帶小秤,先談價再亮秤……”針對天價宰客,網友已總結出一系列旅遊防宰攻略;“金盃銀盃不如口碑”,如果天價宰客繼續“底氣十足”,用腳投票的消費者也自然會有其他選擇。(新華社記者 舒靜 金小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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