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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李賀
8日,本報熱線電話接到市民孫先生的詢問,他家車的機動車前面的號牌在使用中不慎丟失,不知補辦需要攜帶何種手續。隨後,記者就申領和補、換領機動車牌證及登記事項更正的流程詢問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的相關人員,在補領機動車號牌時需要將未丟失的部分交回。
工作人員介紹,機動車申領和補、換領機動車牌證及登記事項更正分爲機動車補領、申領登記證書,機動車換領登記證書、補、換領號牌、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事項更正,其辦理流程和所需證件也有所不同。
辦理機動車補領、申領登記證書的,申請人需要填寫提交《機動車牌證申請表》、車輛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以及機動車查驗記錄表及車架號拓印膜。如果屬於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沒收並拍賣,被仲裁機構依法仲裁裁決,或者被人民法院調解、裁定、判決機動車所有權轉移,原機動車所有人未向現機動車所有人提供機動車登記證書或經公安機關破案發還的被盜搶車輛無法提供登記證書需補領的,還需提交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出具的未得到機動車登記證書的證明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協助執行通知書》。
其中,如果是屬於首次申領登記證書的可由代理人代辦,但需提交委託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申請補領、申領登記證書時需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對於辦理機動車換領登記證書、補、換領號牌、行駛證的,申請人除了需要填寫提交《機動車牌證申請表》、車輛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外,屬於換領登記證書的,還需提交原機動車登記證書,屬於補、換領號牌、行駛證的,還需將未丟失、丟失或者損壞的部分交回,如代理人代辦的,還須提交委託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申請換領登記證書、補、換領號牌、行駛證時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據瞭解,辦理機動車登記事項更正的,申請人需要出具機動車登記證書。如果屬於需要重新核發行駛證的,還需提交原行駛證。屬於需改變機動車號牌號碼的,則需提交原機動車號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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