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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加拿大“超級簽證”?
從2011年12月1日起,加拿大駐各國的簽證辦事處開始接受父母和祖父母來加團聚“超級簽證”的申請。該類簽證適用於加國居民或公民處在移民申請簽證審批輪候期的申請人的父母和祖父母,有效時間可長達10年,獲籤者每次留加時間最長24個月,且在此期間不必更新簽證。
每年加拿大都收到超過4萬至5萬份新的家庭團聚申請,現時移民部積存了超過16.5萬份申請,致使目前該類別審批的等候時間達到7年,一方面暫停接受父母或祖父母受擔保來加團聚移民的新申請,一方面推出“超級簽證”,讓處於團聚移民申請輪候期的父母或祖父母,與居住在加拿大的家人有更長時間相聚,而又不用負擔他們的福利。另外,2012年,加拿大還將大增父母或祖父母永久居民人數,增至25000人,這將是近20年來接納父母或祖父母擔保移民最多的人數。
申請超級簽證的基本條件
申請加拿大“超級簽證”,需符合以下幾項基本條件:
1、父母和祖父母需通過體檢。超級簽證體檢合格的要求,與現行的探親和移民簽證相同,加國政府不會接受已經患有嚴重疾病的申請人來加。
2、居住在加拿大的子女或孫子女要達到最低收入要求,並對申請赴加父母或祖父母做出財務支持承諾,對擔保人最基本的收入要求,個人年收入最少在1.7萬元人民幣以上。
3、必須提供已經購買加拿大境內有效的私人醫療保險的證明。
另外,超級簽證收費150元,獲籤者每兩年須出境重辦入境手續,屆時要提供新的醫療保險證明。
超級簽證8周內簽發
一般情況下,加拿大簽證部門在收到申請者完整申請資料後,可在8個星期內發籤證,不過加拿大移民部預計將會有數千人申請“超級簽證”,簽證推出初期可能會因大批申請涌入而影響獲批時間。此外,超級簽證屬於臨時居留簽證,父母或祖父母持超級簽證在加拿大居住期間僅是暫時居留,因此一旦他們獲批成爲永久居民,此前在加逗留的兩年乃至更長的時間並不能累計計算在申請公民身份時所需的居留時間。
需要了解的是,“超級簽證”只是加拿大移民部“加快家庭團聚移民計劃”第一階段的一項措施。新設計的父母和祖父母團聚計劃,將會作爲第二階段的“加快家庭團聚移民計劃”於兩年內推出。(陳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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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簽證熱點問題解答
問:超級簽證與已有的旅遊探親簽證有何不同?
答:目前,持探親旅遊簽證入境加國者,一次停留時間最長僅爲6個月。如想在加國逗留更長的時間,須在簽證到期前申請延期,支付申請費,每次續簽期限仍以6個月爲限。而超級簽證持有者可合法在加國一次停留最長2年時間,即延長了父母、祖父母與親人在加國共同生活的時間段,又節省了辦理續簽的費用。
問:超級簽證是多次入境簽證嗎?它與已有的十年多次入境簽證有何不同?
答:超級簽證是有效期爲10年的多次入境簽證,它與已有的十年多次入境簽證的最大區別在於,前者每次入境停留最長可達2年,後者每次入境最多隻能停留6個月。
問:如果父母和祖父母已經在加國,而其簽證即將到期,他們該怎麼辦?他們可以申請簽證延期嗎?
答:原則上續簽應在加國以外的簽證辦公室完成。不過持超級簽證的父母或祖父母,可以向位於阿爾伯塔省維格瑞維爾的處理中心遞交最長2年的延期申請。這類申請將以逐案審查的方式予以覈批。
問:如果已經發出了擔保申請的父母或祖父母,決定他們只需在加國探親2年即可,而不再想移民了,他們可以取消其FC4申請,而改以申請超級簽證嗎?他們會獲得退款嗎?
答:父母祖父母擔保申請可隨時取消。能否獲得全額或部分退款,取決於擔保申請進展到哪一階段。如果評估程序已經展開,則只能獲部分退款;如果尚未開始處理,則可獲全額退款。發送退款需時16周。
(來源: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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