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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昨日從市檢察院獲悉,天津市檢察機關高度重視民生問題,嚴厲查處各類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案件,保護廣大人民羣衆根本利益。2011年全市檢察機關共受理貪污賄賂犯罪案件488件,立案260件378人,大案率爲81.9%,呈現出重點領域案件頻發、行賄案件大幅上升、涉案領域集中、涉農貪污賄賂案件突出、工程建設領域案件數量明顯上升的五大特點。
2011年立案偵查的260件貪污賄賂犯罪案件中,涉及國有公司企業工作人員155人,佔立案人數的41%,呈現重點領域案件頻發特點。其中行政機關、電力、銀行、醫療、教育等重點領域的貪污賄賂案件涉案人員達53人,佔立案人數的14%,涉嫌犯罪的手段主要是侵吞拆遷補償款和賬外資金據爲己有。
行賄案件呈現大幅上升趨勢,2011年共立案偵查行賄案件涉案人員41人,與2010年同比立案人數上升86.4%,行賄對象多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有公司企業工作人員、醫療系統國家工作人員及業務往來單位,我市檢察機關已將打擊行賄犯罪納入到查處貪污賄賂案件的重點工作當中。商業賄賂案件大案數量上升,涉案領域比較集中,2011年查辦涉及商業賄賂案件涉案人員64人,佔立案人數的16.9%,偵結涉案金額2232.8萬元,主要犯罪手段是在經濟往來中爲請託方謀取利益而收受好處費。
另外,涉農貪污賄賂案件突出,2011年查辦涉農貪污賄賂案件涉案人員74人,佔立案人數的19.6%,涉案人員多爲農村基層組織人員,犯罪手段主要表現爲私自篡改村民補償款發放金額並據爲己有。工程建設領域案件數量明顯上升,2011年查辦工程建設領域貪污賄賂案件涉案人員121人,佔立案人數的32%,與去年同期相比,立案人數上升63.5%,犯罪手段也多樣化,表現爲採用在實際成交價基礎上加價請款、截留單位收購二手房資金、收受好處費等。(記者馮琳通訊員張寧王愛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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