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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春節以來,湖北武漢蔬菜零售價格持續上漲,青菜價格漲幅更是連續翻番。在同一個城市、同樣的菜,從批發市場到相隔十公里的零售超市,價格竟然翻了三倍多。市民怨聲載道,而物價部門對此卻“無能爲力”,稱無平穩菜價的執法權。
菜場掃描
菜價上漲
“青椒趕上豬肉價”
記者在武漢調查發現,從批發地到零售點,兩地相距僅僅十餘公里,開車也只需十多分鐘,但是,幾乎所有品種的蔬菜價格都翻了三四倍:2元批來賣7元,5元批來賣17元……
2月3日,記者在武漢漢陽區王家灣一家大型超市內看到,最貴的小尖椒售價爲每斤22.99元,蕪湖椒售價是每斤6.99元,番茄、上海青2.48元,整個菜場幾乎沒有2元以下的蔬菜。
正在選購青椒的肖建紅非常納悶,往年過完春節菜價就開始下降,但今年卻維持高位,沒有明顯降價。“菜價最近太高了,青椒都趕上豬肉的價格了。”
這家超市生鮮部銷售經理蔡非說,他們有專門的供貨商,同時,供貨商也是白沙洲等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的批發商。“這裏的蔬菜基本上都是從白沙洲運過來的。”
批零倒手菜價漲三倍
與這家超市一江之隔、相距十公里左右的武漢白沙洲批發市場,是華中地區最大的農產品批發基地,也是武漢市場蔬菜的主要供應基地。走進市場記者發現,大部分蔬菜價格並不是很高,且在逐步回落。新鮮的海南青椒只要2元一斤,上海青只要1.2元,茄子2.3元,就連超市裏的“奢侈蔬菜”在這裏也不是很貴。海南紅椒5元一斤,青豆3.5元,番茄2.5元。
相比較而言,批發價只有零售價的1/3,甚至更低。超市裏每斤售價16.99元的海南紅辣椒,在這裏每斤5元;超市裏6.99元的海南青椒,這裏僅售2元。洋蔥、小白菜等常見蔬菜的批發價也只有零售價的1/3左右。
記者調查
供貨商零售商
“黑心提價”
菜價從批發到零售三倍差價的暴利,到底進誰兜裏了呢?記者調查發現,蔬菜批發環節屬於正常盈利,大部分暴利其實是被一級級蔬菜供貨商、零售商裝進了腰包。
蔬菜批發商、鄉土食品公司經理李白元說,進價1元的上海青,最高時賣到1.6元,但從正月初六開始,批發商便紛紛下調菜價,現在也就是1.2元。由於批發市場上的菜商較多,相互競爭殺價厲害,菜價上不去,平均每斤只能賺兩三毛錢。
對此,超市經理蔡非覺得自己很“冤”。他說,雖然超市的菜價高一點,但供貨商給的價格就比批發市場高不少。那麼,超市爲何不直接到毗鄰的批發市場進貨?蔡非表示,爲確保蔬菜質量,生鮮供貨商是固定的,按月結算採購費用。“我們拿着現金去批發市場採購,從公司財務程序來說不現實。”
武漢市物價局價格監督檢查分局調研員葉開林表示,零售價高出批發價3倍,顯然是零售環節推高了菜價。他說,蔬菜從批發市場到終端零售,要經過運輸、包裝等環節,再加上人工費和攤位費,每個品種蔬菜零售價可能會比批發價高出60%左右,但最高不會超過80%。
記者調查發現,確實存在零售商在菜價上漲時嚐到了高額利潤的甜頭,之後即使成本下降也不願意降價的現象。菜販小王說,春節以來,雖然蔬菜批發價在下降,但自己賣的菜價格確實降幅較少。“雖然市民對高菜價頗有微詞,但是到處都是這個價,也就沒人爲幾塊錢的事去計較了。”
物價局迴應
無執法權無法干涉菜價
對於零售環節的價格虛高,物價部門看在眼裏急在心裏,卻“束手無策”。葉開林表示,超市和集貿市場擁有自主定價權,屬於正常的市場行爲,只要沒有發生價格欺詐或惡意哄擡物價,他們也無權干涉。“沒有哪一條法律賦予我們打擊菜價的執法權。”
武漢市物價局政策法規處處長張水清說,對於商品價格標準,《價格法》僅作出了“要按照商品成本進行定價,遵守誠實守信原則”的概念性要求,沒有具體的量化要求和執法規定。特別是蔬菜,因受季節、供求關係等多種因素影響,對其具體成本,物價部門也難以及時掌握。“對於菜價,沒有法律法規明確限制其價格上限,除非接到羣衆舉報,或者是特大自然災害時期,價格主管部門一般無權干涉。”
專家見解
平穩菜價需多方發力
對此,武漢大學經濟法研究所所長馮果教授認爲,雖然價格法沒有明確零售與批發價格的差額限制,但規定了要大力打擊“惡意哄擡物價以牟取暴利”的行爲,何況蔬菜是涉及民生的特定商品。他建議,首先從法律上,細化暴利的界定標準,根據不同季節不同地方的具體情況,在確保行業平均利潤水平的前提下,制定出可操作性的方案。
馮果說,抑制菜價過快上漲,單靠物價部門一家是做不到的。地方政府應處理好與消費者及零售商的利益關係,最大限度讓利於民,儘量減少稅費,加大財政補貼力度,以及制定相應的地方性法規,對零售商的房租等成本進行限制,防止菜價因成本上升而大幅上漲。據新華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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