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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安然)北京市公安局昨天透露,警方在3個月破獲了6起非法集資類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30人,初步覈實涉案金額3600餘萬元。這些案件具有明顯地通過網絡實施的趨勢,犯罪團伙通過網絡發佈銷售境外基金、投資外匯等信息,吸引投資的案件增多。
據警方通報,騙子們現在死死抓住了目前很多老百姓痛感存款保值無門的心理,頻繁通過網絡發佈銷售境外基金、投資外匯等信息,利用投資者急於獲利的心理,吸引投資。特別是老年人成爲犯罪團伙的主要下手目標之一,他們雖然手裏都有些閒錢,但對投資理財並沒有太多經驗或知識,更容易受騙上當。
“交款入股、高額返利”也是吸引公衆存款的重要手段。這種方式對老年人尤爲有效。在去年11月破獲的一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自稱發售某科技公司股票,4萬元爲1股,投入1至4股,就贈送一盒黃金液,同時一年後雙倍返還投資款;如投資5股,贈送一盒黃金液,並於一年後三倍返還投資款,幾個月的時間內非法吸收公衆存款360餘萬元。
非法集資類案件還出現了在房地產領域中,利用“售後回租”“售後包租”等形式非法吸納投資;在種植業和養殖業中“轉讓林權代爲管護”以及代爲投資理財、代爲炒股等新犯罪手段。
相關案例
去年12月,朝陽分局經偵大隊成功破獲一起非法經營案件,涉案金額300餘萬元,涉及被騙投資者20餘人。
嫌疑人利用境外機構,以幫事主投資外匯交易爲名,吸收存款非法經營。警方在偵查中發現,這些投資人先與境內註冊的投資擔保公司簽訂合同,並根據該公司要求向指定賬戶存入現金。確認收款後,某株式會社從國外將《委託交易協議書》和《取引證》(系證明客戶投資金額及開戶的證明)寄給客戶。其後客戶在個人郵箱中可收到交易外匯保證金的報告,並在其個人留存的銀行卡賬戶中收取交易外匯保證金的利潤。
經查證,該擔保公司於2009年7月自北京朝陽區的工商註冊地搬離且去向不明。而該株式會社北京代表處已經於2009年12月18日註銷。
目前,涉案犯罪嫌疑人劉某、毛某、施某、王某、魏某等人先後被抓獲歸案。 J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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